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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五章 崔偷(2 / 2)

“可惜。只找到了一匹。”崔宴状似遗憾地叹了口气,丝毫不觉得,能拥有整匹的金蚕绸,已经是不得了了。

需知大明宫的宝库,也不过有一匹罢。

异邦有国,名弥罗,产桑,桑上有蚕,长四寸,色金,丝碧,谓之金蚕丝。取金蚕丝纺布,得金蚕绸(注1)。

金蚕绸价值连城,乃是弥罗国年年的进贡,被历代大魏皇帝奉为至宝。

帝家一匹,臣家也有一匹,堂而皇之地与皇室比肩。然而头顶“崔宴”这个名字,作为五姓七望之清河崔氏的嫡公子,也就不奇怪了。

李知烨打量着翡翠可人的金蚕绸,并无艳羡,淡淡道:“今年弥罗可是进贡了两匹,如今一匹在你这儿,大明宫就剩了一半。又是你小子使长生偷的?”

偷。从皇家宝库偷东西。

这个字被李知烨司空见惯地说出,崔宴也毫无异样地一拊掌:“不错!我前阵子还偷了一盆变昼草,来来来,你瞧瞧。”

言罢,崔宴一溜烟爬起来,小心翼翼地抱来个白玉盆,得意地展示给李知烨。

盆中一株草,茎秆还未完全长成,但自从这草一出现,玉盆方圆半尺的地方,都乍然漆黑一片,放佛盛夏的日光被吞噬(注2)。

李知烨的唇角颤了颤:“……崔宴……这好像是我陇西李的珍宝罢……”

“不错!长生从你陇西李的库房偷来的!”贼事被揭穿,崔宴却不惧不怒,反而眼眸熠熠地扬起下颌。

陇西李身为五姓七望,又为皇室姻亲,宝库里纳五湖四海之奇珍。这变昼草便是其中之一。

然而也只是千千万奇珍中的一样。

虽是价值连城,但在陇西李眼中,也不至于为它拼命。况且崔宴是出了名的“喜偷东西”,连皇家国库都敢动,李家没必要为了一盆奇草,和清河崔氏撕脸皮。

李知烨本能腾起的不满找不到地儿出,直接硬生生咽回去了。

然而,当崔宴又兴致勃勃地翻出件大氅,金碧辉煌,异香扑鼻的大氅,显摆着“此乃却火雀(注3)的羽毛织就,用火烧,火即散去”时,李知烨终于忍不住,苦笑了出来。

“……这又是从王家……王俭的库房里偷的罢……也真难为他没跟你计较,自己咽了气……”

“那是!本公子让长生偷了几千件奇珍,管他王家还是皇室,还从没失主要上门的!”崔宴笑得没心没肺。

清河崔氏,五姓七望。崔家出名不是别的,而是这个嫡公子,崔宴。

此子功名不爱,利禄不疼,就喜欢稀奇古怪的东西。近到突厥靺鞨吐蕃南诏,远到大食波斯东瀛新罗,但凡和“奇”字沾边的,就是此子心头好。

然而就算崔氏位列五姓七望,也不可能一家独大,包揽四海奇珍。崔宴又是个拿奇珍当命的犟脾气,不到手不罢休。

于是,崔宴的平生一大乐,就是“偷东西”。

从皇家宝库,到权贵私藏,只要他听闻了感兴趣的奇珍,都会命个名叫“长生”的奇人偷回来。

奇怪的是,偷来偷去,赃物价值连城,却从来没失主找上门计较。一来是崔宴偷的东西都“选得极妙”,虽然贵重,却不值得让人拼命,甚至怼上清河崔氏,权衡来权衡去,失主们也只能不了了之。

二来也是最重要的,崔宴脑袋灵光,五岁出口成章,十岁能辩国事,如今在国子学进学,也是闭着眼睛就能金榜题名的聪明。所以崔家对他极为溺爱,只要他不犯王法,偷东西都任了他去。

注释

1.金蚕:唐·苏鹗《杜阳杂编》卷上:“弥罗国有桑,枝干盘屈,覆地而生,大者连延十数顷,小者荫百亩。其上有蚕,可长四寸,其色金,其丝碧,亦谓之金蚕丝。”

2.变昼草:唐·苏鹗《杜阳杂编》卷中:“顺宗皇帝即位岁,拘弭国贡……变昼草有类芭蕉,可长三尺,而一茎千叶,树之则百步内昏黑如夜。”

3.却火雀:《杜阳杂篇》卷上:“顺宗即位年,拘弥之国贡却火雀,一雌一雄,履水珠,常坚冰,变昼草。其却火雀,纯黑,大小类燕,其声清亮,不并寻常禽鸟,置于烈火中,而火自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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