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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情非得已(1 / 2)

周六的南广场人特别多,凌潇的演出就在广场后面一个不大的剧场,我和孟浅到那儿的时候,门口也站了不少迷妹们。

孟浅本不乐意浪费大好的休息时间,却经不住我的威逼利诱,只好跟了来,但其实到了现场的她,比谁都要兴奋。

我们被站在门口的工作人员率先带了进去,老实说,这是一场很简易的演唱会,灯光舞台都是自己DIY,进去的时候,凌霄正努力在挂一串蓝色的小灯泡,站在高高的地方冲我们粲然一笑。

凌潇拍了拍手上的灰,说道:“怎么样?一分钱投资没有我也照样能开演唱会,还不错吧?”

“嗯,”我用略显考究的眼光环顾了一下四周,“就资金投入方面而言,是成反比的。”

凌潇似乎对我的认同很高兴,因此毫不掩饰地笑了,露出上下两排大白牙。

“凌潇!你还不去把音响调试一下,观众就要入场了…咦?许善?你们怎么来了?”林现抱着各式各样的长串灯泡,此刻略显狼狈,他走过来笑嘻嘻的问:“凌潇不是吧,拉我一个不够,把你们也叫来帮忙?”

听此话,凌潇不乐意了,“许善和孟浅是我请来的贵宾好吗?你快干活去!”

林现白了他一眼,但并没有生气,“你们坐会儿,我待会来找你们。”又拉着凌潇一起忙去了。

孟浅说:“没想到,他们关系这么好,林现说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我觉得,他们之间却有一层类似血缘的关系。”

我默然,能为另一个人大半夜奔赴医院的,不是亲兄弟却胜似亲兄弟。

凌潇他们的乐队叫风凌乐队,主唱是凌潇和另一个叫胡风的少年,两个人看上去差不多大,都带银色耳钉,吹高耸的头发,开嗓惹得台下尖叫声一片。

林现说凌潇从小就爱唱歌,幼儿园的时候,他就立志要当一名歌手,风凌乐队成立的那天,他爸追着打到台上,后来他就跑了,他和家里尽乎断了联系,那个台球厅是他把妈妈偷偷给他的钱攒下来,才勉强买下的。

我想我们从未经历,根本无法感同身受,他一定也哭过,为虚无缥缈的梦想迷茫过,离开家的时候,他也一定舍不得过,流落在外,他也一定挨饿过…这时,我仿佛认识了一个全新的凌潇。

孟浅说:“还好,他还有你这样的朋友。”

气氛燃到沸点时,音乐声忽然戛然而止,林萧换了件深红色皮夹克,弹着一把木刻的小吉他,笑容满面地走到舞台中央。“今天这首歌,要送给在场的一位姑娘,虽然我们认识的时间不长,但我希望从今天开始,我能更多的了解她。”

凌潇说完,音响师适时的发出一声重低音,音乐随即响起,他唱的那首歌是庾澄庆的《情非得已》,深沉的低音炮和轻明的吉他声交缠,升起丝丝缕缕的暧昧气息。

“只怕我自己会爱上你,不敢让自己靠的太近,怕我没什么能够给你,爱你也需要很大的勇气…”

凌潇弹着他的木吉他慢慢踱到我的面前,那一如既往的笑,让人看不透他的所想。我确信在这之前,我们只见过两次面,虽然爱上一个人,不需要对认识时间的长短过分苛刻,可对一个仅仅有两面之缘,除了名字,其他什么都不知道的人说爱这个字,未免太过随意。

没等这首歌唱完,我已经拉着孟浅挤出纷乱的人群了,孟浅大口呼吸了一下新鲜空气,眼神怪异地打量了我一番,语气犹是不可置信,“许善,凌潇是喜欢你吧?你们什么时候这么熟的?”

我哀嚎一声,郁闷道:“我怎么知道!”

“怪不得好好的非要你来看他演出,原来早有预谋,不过,我们就这么跑出来,不太好吧?”孟浅接着喋喋不休。

此时广场上的时钟指向八点半,时间还早,本就心情郁闷的我并没有接她的话,冬夜的冷风钻进脖子,让人禁不住打了个冷颤,孟浅自言自语了一会儿,觉得无趣,便闭嘴缩进她的大围巾里。

漫无目的的两个人,走在冷风瑟瑟的大街上,路过学校时,我也觉得有些无聊了,便说:“好冷,要不我们回家吧?”

孟浅却道:“好久没吃过这家店的馄饨了,要不我们吃完馄饨再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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