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昂确实有点渴了,端起水一饮而尽,喝完还会说:“谢谢。”
厉公瑾:“你认识佟晓星?”
郑昂:“认识,我跟她是情侣关系,我本来是她学校附近一间小卖部的工作人员,因为她经常来买东西,我们就混熟了。”
厉公瑾:“她一般会去小卖部里买什么?”
郑昂:“她追星,买的都是一些当红明星的周边,比如什么杂志、CD、写真,她很大手笔,一买就买一大堆,而且还是叫佣人帮忙搬到车里去的。”
厉公瑾已经捕捉到佟晓星的信息点了,追星,那么证明她的审美要求是非常高的,一般相貌平平的男子入不了佟晓星的法眼。
他看过佟晓星的照片,五官端正,皮肤还算白,长头发,穿的衣服都是有档次的,那就证明,这个女孩的眼光是在中等以上。
他仔细端详着郑昂,瞧见他身上穿的那件衣服,是牌子货,一件就要五、六千,再看看他的长相,就那种路人,走在街上都不会太引人注意,不过嘛……他的发型还是挺时尚的。
厉公瑾:“你在小卖部打工,一个月挣多少钱?”
郑昂:“别提那间小卖部了,坑得要命!我拼了命地干活他每个月也就给我发2000块钱工资,还不如晓星一次给我的零花钱。”
厉公瑾对郑昂嗤之以鼻,又是一个吃软饭的小白脸,跟仇凯一样一样的!现在的男人都怎么了?有手有脚不好好干活,净喜欢做些吃软饭的事情。
不用说,他全身上下的行头都是佟晓星给的,那就是说,他离不开佟晓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