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正英瞪了他一眼,沉着脸道:“刘俊,你是不是活腻了?我的事什么时候轮到你来多嘴了?”
刘俊撇撇嘴,却仍没住声,继续道:“你莫不是喜欢这女人吧?不像啊,这完全不是你喜欢的类型啊。啧……我猜猜看,你该不会是喜欢沈向之吧?”
“放你娘的狗屁!”林正英怒极,抓起手边的茶杯就往刘俊脸上砸过去。
刘俊条件反射地往边上一躲,那茶杯就直直地往宋晴天的脸上砸了过去。
林正英心下一惊,像兔子一样蹿了过去,挥手挡开。
那茶杯里盛的开水,他伸手一挡,那开水就溅出来,烫了林正英一手,杯子一挡开,他便条件反射地将手收回,背到背后。神色淡淡的,仿佛刚才被烫的人不是他。事实上,他的手背已经烫红了一片。
刘俊眨眨眼睛,脸上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神情,然后说出了一句自以为是的实情,“我敢保证,你不是喜欢上这女人就是喜欢上沈向之,林正英,你完了……”
“你给我滚!”
~
刘俊出去以后,林正英一个人站在屋里,看着躺在床上双目紧闭的宋晴天,心里隐隐感到有些烦躁。事实上,他到现在也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什么要救她。就像刘俊说的,如果宋晴天出了事,沈向之必定痛不欲生,他应该高兴才是。
可是,真的想到那样,他又完全高兴不起来。甚至……甚至有点害怕那样……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他明明很恨沈向之的,可是,他又不敢真正地伤害他。有一句话,陶艺是说对了,这么多年来,他其实没有做过一件对沈向之造成极大损害的事情。他口口声声说恨他,却从来没有对他下过狠手。
前两天,沈向之愤怒地来找他,抓着他的衣领问是不是他把宋晴天抓起来了。
他从没见过沈向之那样愤怒,愤怒得好像要把人一口吞了,好像要和全世界为敌也在所不惜。
可是,他还是从他愤怒的眼底看见了一抹浓重的悲伤。
失去心爱之人,即便坐拥天下又如何?如果没有爱人的陪伴,生命不过一株枯木,无所慰藉。
林正英明白,失去宋晴天的沈向之一定会失去过去的全部光彩,萎靡不振,逐渐成为一具行尸走肉。这正是他所想的,从一开始不就是要挫败他吗?不就是想看他成为落水狗吗?
可是,一想到沈向之有可能变成那样一个毫无斗志的男人,林正英的心里就有些害怕。如果沈向之真的就此倒下了,那就意味着他也从此失去一个竞争对手。他和沈向之交手这么多年,如果突然失去了对手,他得多孤独啊。
林正英想,对的,没错,就是这样,就是因为不想失去沈向之这个有力的对手,他才会这么紧张,才会连夜托他黑白两道的朋友去寻找宋晴天的下落,才会看见宋晴天差点被玷污的时候,害怕到几乎停止了心跳。直到现在,他的心都还没有完全平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