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稣十分意外。
凌度看起来很年轻,应该不超过二十五岁,这么年轻就结婚的确出人意料。
女生们纷纷受到暴击,仿佛如果凌度是单身的话她们就果真有机会成为凌太太似的。
她们再没有了提问的热情,五分钟提问时间刚开始便宣告结束,凌度喜闻乐见,正式开始上课。
凌度讲课的方式十分跳跃,常常从一个点没有任何起承转合地跳到另一个点,让人很难跟上他的节奏。叶稣听的云里雾里,但这并不妨碍他欣赏凌度强烈到耀眼的个人魅力。在还不知道凌度究竟是何许人也的情况下,叶稣已经开始有点儿崇拜他了。
一节课很快结束。
凌度被学生们一窝蜂似的围住,求签名求合影,就像明星的粉丝见面会一样,场面混乱不堪。被围在中间的凌度一派从容,脸上挂着恰到好处的微笑,一一满足学生们的要求。
叶稣坐在座位上围观,脑海里突然浮出一个成语:鹤立鸡群。
他拿出手机,打开浏览器,想了想,在搜索栏输入“”,点击搜索,下一秒,叶稣被映入眼帘的第一条搜索结果惊住——获得诺贝尔医学奖,成为史上最年轻获奖者。
这……这怎么可能?
叶稣抬头,一脸吃惊地看向凌度,实在无法把这个年轻英俊的男人和传说中的诺贝尔奖联系在一起。
或许只是重名?
叶稣轻点手机屏幕,进入新闻页面,看到标题下面的配图,的确是凌度无疑,他拿着金色的奖杯,微微笑着,英气逼人。
叶稣粗略浏览了新闻内容,凌度之所以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是因为他带领研发团队研制出了一种叫rkiller的药物,这种药的作用原理对叶稣来说过于晦涩难懂,总之结论就是rkiller可以治愈包括胃癌、食道癌、直肠癌等在内的六种早期癌症。而凌度是英国uticalgroup(威尔逊药业集团)的唯一法定继承人,据保守估计rkiller将为威尔逊药业带来1500亿美元左右的年营业额,威尔逊药业很快将取代诺瑞制药成为全球第一的制药集团。
凌度年仅二十四岁,就取得了足以改变世界的惊人成就,叶稣对他崇拜地五体投地。
季洛甫从洗手间回来,就见叶稣盯着手机发呆,凑过去一看,不以为然地说:“我没说错吧?他就是个卖药的。”
叶稣:“呵呵。”
季洛甫挑着眉毛问:“他帅还是我帅?”
叶稣哭笑不得,靠近他小声说:“其实,他就是那件风衣的主人。”
“什么?!”季洛甫怒目看向凌度,小声嘟囔:“真是冤家路窄。”
叶稣没听清,问:“你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