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一晃,过去半个月,到了林徽因笔下的最美人间四月天。林许事件从热搜第一慢慢跌到了热搜的尾巴,这段时间,赵睛也没得闲,终善完成了一个半大不小的任务。
任务的委托方来自外省的一户人家,家庭小富,开了一个服装厂子,两夫妻一年到头都在操心厂子,忙得不着家。女儿黎玫在省城的一所高校上大一,二月底,夫妻俩接到校方电话,说女儿一直没来学校,开学报道被室友瞒过去了,课也逃了很多天,还是辅导员半夜突击查寝发现人不在,几个室友见实在瞒不住了,这才说出实情。
室友统一口径是黎玫去北京见男朋友了,辅导员立马通知了黎玫父母,当晚也联系到了黎玫,黎玫一口答应第二天就会返校。然而就在黎玫返校的当晚,黎玫给室友发来求救的短信,说自己疑似遇见传|销团伙有危险,并发了一个定位,希望他们能帮忙报警。短信是半夜发的,室友第二天一早看到就立马联系黎玫,手机已经打不通了。
黎玫父母着急报了警,半个月的时间都过去了,警方一无所获,不知从哪打听到了终善,强烈委托。
终善半个月的时间都耗在这上头了,赵睛也为此奔波了好几个城市。好不容易歇下来了,泡了一个小时的热水澡,穿得清清凉凉的,打开窗户,任风吹在身上。
赵睛双肘搭在窗弦上,看着窗外,抬头是漫天星光,低头满城灯火缭绕。
他们是今天下午找到那个传|销团伙的窝藏地点的,像传|销这种组织,被骗成员一般是遣散回家,组织中心人物属于刑事犯罪。涉及到刑事事件,终善会负责过程,最后的收尾自然是交给警方,在这段时间内,终善只要做到不打草惊蛇就好。
警察到的时候,冯拉在身边提醒她:“赵哥,完事了,该走了。”
叶南生也走过来说:“这段时间辛苦了,我请客,你们想吃什么?”
赵睛没听见他说什么,她眼睛看着前面,那个叫黎玫的女生从小楼房里走了出来,眼泪吧嗒吧嗒掉,身边是一个和她一般大的男孩,正冷着脸冲她说话,看起来很恼很气。
赵睛听不清男生的声音,她用眼睛看到那个男生冲那女生说:“我跟你说了多少遍,你就当大学上毛概一样,左耳进右耳出,看你那认真样我就不爽。你还真把他们洗脑当回炉再造啊,就你这样,要是别人洗脑让你把我给忘了,你是不是一转身就不记得我姓甚名谁了?”
黎玫抽泣着,弱弱地说:“认真是我装的啦,我才不听他们的,我就是害怕,我害怕出不去了。我才不会忘记你,不会的,绝对不会的!”
原来是小情侣啊。
赵睛原本以为能把女生哄到逃学的男朋友百八成不靠谱,现在看来,还是一个挺霸道的男朋友。
事情一下子就理顺了。
黎玫瞒着男朋友去北京找他,两人缠绵了好些天被学校发现只好返校,男朋友在送女友回来的途中,两人误栽进了传销组织,共患难了多个日夜,最后得救。
窗外的风呼呼往里吹,赵睛想起那对小情侣的对话。
“要是别人洗脑让你把我给忘了,你是不是一转身就不记得我姓甚名谁了?”
“不会的,绝对不会的,我才不会忘记你呢!”
真温暖的对话啊。
年轻人的海誓山盟,简单又纯粹,像眼前这黑夜,灯火和星光泾渭分明。
赵睛又在窗边站了一会儿,风越吹越凉,她把窗户合上,窗帘拉到最敞,夜晚风光一片开阔,最后呈大字型躺在床上。
这些天一直在外奔波,回到酒店冲个澡便倒头大睡,手机后台消息不知攒了多少条了。
她首先把自己的购物车给结了,看到那些失效的宝贝悔不当初,双手抱着床头,做了几下撞头样,然后打开微信。
一大波未读小红点。
其中一条特别不显眼,但是很奇怪,她第一眼就看到了。
“你已经添加单饶为好友,现在可以聊天了。”
时间是七天前,二十二点五十三分。
一种不矜持的喜悦涌上心头,赵睛把手机撒手一放,在床上来回打了几个滚,啊啊地叫了两声:“他居然没有拒绝、没有无视。”又滚了两圈,自言自语道,“看来姑娘我身上一定有一些不太自知的美丽,被他发现了,一定是这样,一定是的!”
赵睛把姿势收了收,坐直了身子,拿起手机,点开和单饶的对话框。
首先看到的是他的头像,灰色背景,图案是一支黑色碳素笔的笔头,冷硬,简洁,笔尖可见其锋利,锐不可当。
就像他给人的感觉。
微信名更是简单了,就一个字母:大写的r。
就这么看了一会儿,她忽然想让这对话框充盈起来,和他隔着屏幕聊天是什么感觉,如果她来开头,他会回复她么?如果回复了,又会回复什么呢?再通过他回复的话,脑补出他说话时的语气,又会怎样呢?
越想越多,越想越期待,这么想着想着,赵睛已经行动起来了。
说什么呢?
在吗?
你好,还记得我吗?
嗨,是我!
喂,在干嘛呢?
哟,智能时代,单老大你终于临幸微信了!
……
好像都不对。
余光扫到窗外宽阔的夜景,赵睛一咕噜从床上爬了起来,走到窗边,心想这样开头貌似还不错。
于是她端起手机,跟拿着单反的劲儿似的,认认真真地找角度,构图,对焦,就这么跟手机较劲了七八分钟,咔嚓一声,终于满意了。
酒店楼层很高,半座城市的容貌,俯瞰可见。
天上月光,人间灯火。
把这样的美景送给你,作为开场礼,足够隆重吧?
赵睛打开微信,把这张照片发给了单饶。
同样的夜晚,r世界的健身房里,单饶刚从跑步机上下来,又做了一百个俯卧撑,出了一身汗,黑色背心像刚从水里捞起来一样,能挤出一滩水。
他一边往浴室的方向走,一边抬手就把背心给脱了,刚走出健身房没多久,一条纯白的狗呼哧呼哧地跑到他身边,用舌头顶他的裤腿,在他的脚脖子上糊得到处都是口水。
单饶停住脚步,由着它舔了一会儿,傻狗得寸进尺舔个不停,单饶低头眯眼看了它一眼,不耐烦了,蹲下身来,双手握住它的两条腿,用力往上一抬,大白狗猝不及防地被迫站直了身子。
单饶伸手挠了挠它的头发,语气凌厉,动作却十分温柔:“傻哈,胆又肥了?”这条哈士奇又呆又蠢,块头还大,从它出生到现在,已经四个多年头了,算是只中年犬,依旧蠢得像未成年。
他记忆中,这条狗是一个委托人送的,当时还是只雏,毛都没有。他不是喜欢狗的人,对养狗并不感兴趣。
这条傻狗能在他身边待这么多年,总感觉记忆拐了一个弯,与他该走的轨道格格不入。
每当想到这点,他就觉得不可思议。不爱狗的人,很欣慰地收下了委托人送的狗,一养就是这么多年,不排斥,无聊的时候逗一逗,还能有神经被挑动的感觉。
有一次蹲着身子逗狗的时候,傻哈跳起来舔了一下他的脸,与此同时,他清楚地听到一个声音在耳边说:“小哈还知道看脸呢,我凑过去给它亲,它都不为所动。”
一晃,转瞬即逝。
他那时想,应该是什么电视剧电影里的大众台词吧。
单饶总觉得这狗特傻,拉低了r世界成员的总体智商,除了吃喝睡、舔人、交/配外,每天就摇着个尾巴,到处晃来晃去,走路像个大爷,停下来又像个智障。
还不能冲它大声说话,稍微提高点音量,就给吓蹿了。
好比现在,单饶把它的腿提在半空中,佯装怒气地对它吼了一句,它立马认怂,一双眼睛睁得大大的,嘴巴耷拉着,无辜地望着单饶。
“再舔就把你扔出去。”
傻哈弱弱地叫了两声表示求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