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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七节 伤残纪要(2 / 2)

有故则次嫡承袭,无次嫡则庶长子孙,无庶长子孙则弟侄应袭者袭其职。

如无应袭弟侄而有妻女家属者,则以本官之俸,月给之。

其应袭职者必试以骑射之艺,如年幼,则优以半俸,殁于王事者给全俸,俟长袭职,著为令。

由此可知,大明武官承袭以嫡长男为原则,嫡长子、孙有优先袭职之权,其次才轮到次嫡子孙、庶长子和弟侄。

实在无丁可继而本官遗有妻女家属者,则按月给予本官之俸,以示优养。

明确的提出优养是对故官遗妻、女等家属的照顾,比洪武元年的条例更加具体。

也正是有着如此优厚的军人抚恤和保障制度,才有了后来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赫赫武功。

可惜后世子孙不争气,渐渐的把这个规则抛之脑后。沦落到现在,居然到了管杀不管埋的悲惨地步。

与之相对应的则是现在,见敌就逃,无丝毫敢战之心的尴尬状况。

“远之,进展如何?”

总督衙门后院,有一个三进的大宅,里面有伤残将士,有文人士子,总计三十余人,正在统计各类数据等。

为首的是宣府衙门兵部记功司,一个叫李守业李远之的郎中。

“秦督,伤残将士人员已经基本统计清楚,抄录在册。唯有家属比较麻烦,看来只能以后慢慢寻找。

军人抚恤和保障制度参照太祖年间,结合目前的现实情况,略有改进,请秦督过目。”

李守业见秦浩明亲自过来,急忙站起身,一脸谄笑着递上整理好的军人抚恤和保障制度纪要。

“站直喽,远之。”

秦浩明接过纪要,拍怕他的肩膀,笑着说道。

此人能力是有,可惜官声不佳,善于溜须拍马,看上不看下。

整本纪要洋洋洒洒写满十几页纸张,分为几个部分若干条款,写得相当具体。

凡因战场战殁者,无子弟承袭而有父母妻者,给以全俸,三年后减半给之,有子弟年幼者亦如此。

有子弟承袭者,止给本俸,不优给。军士战殁者,有妻全给月粮,三年后守节无依者,月给米六斗终身。

有次丁继役,止给营葬之费。继役者月给粮。其病故有妻者,初年全给月粮,次年总小旗月给米六斗,军士比旧给月粮减半……

秦浩明边看边皱眉,望着有点不安的李守业,沉吟片刻缓缓的说道:“远之想得比较周全,基本情况都有罗列。

能否文字通俗点,让稍有文化的普通将士们俱可阅读为佳。”

“诺,秦督。”

李守业弓着身,接过纪要,不停的应道。

“另外,有些条款比较闭塞难懂,不妨用举例说明的方式,务求让将士们知其所以然。

此外,注明天雄军将士五年后允许退役,由本督负责安排务工。”

大明军人将士采取的是终身制,即使四五十岁还在军中的大有人在,委实不合理。

但他目前可管不了这些,只能是在天雄军将士中执行,包括这些福利待遇等。

死则善葬,伤则医抚,老有所终,幼有所养,鳏寡孤独者皆有所依。

这是秦浩明给李守业纪要中的中心内容,只有从精神和物质两方面解除武官的后顾之忧,方能稳定军心。

这样的军队,才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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