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最近的趣事,大概就是EA电子艺界威胁世嘉的故事了。
九十年代的电子艺界,并不是日后那个横亘与家用机和个人电脑两大平台的发行巨头。
此刻的电子艺界,创办的时间还不长。相比于老牌的电脑游戏发行商,它的资历要小很多,拥有的资源也要小上不少。
虽然任天堂方面觉得美国人制作的游戏都是垃圾,但是任天堂北美对于市场还是尊重的。争取到了在北美地区数个大的电子游戏发行商的支持。
规模小之又小的电子艺界,则是一枚漏网之鱼,最后便宜到了世嘉,被世嘉争取到了手中。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初,因为曰本经济的急剧膨胀,因为曰本企业各种来到美国的土地上大规模收购。
实际上激起了不少美国人们的逆反心理。再加上日系电子游戏厂商控制了美国电子游戏世界全部话语权。
那些高端的玩家,虽然玩着来自曰本的电子游戏,却依旧觉得丧权辱国,无比渴望着国产游戏逆袭的一天。
这也是当初高桥寻找美国电子游戏开发者,与他们合作开发电子游戏的原因之一。
虽然万户严格划分,也算是日系厂商里的一员。不过,不同于强势的任天堂系,万户还是很温和的。
世嘉和万户一样,也选择推出了许多美国人自己制作的游戏。
不过,大多数美国人制作的游戏质量都非常堪忧。并且,这些美国的游戏制作者,或许是自由惯了。他们也并不认可由山内溥定下的这一套游戏发行规矩。
他们不认可自己想要在一台主机上发行游戏,还要得到主机厂商的授权,还要交授权费。
电子艺界虽然也为世嘉的主机平台制作游戏,但是他们却在暗地里逆向破解了世嘉的防盗版电路,并且还找上门对世嘉说他们破解了世嘉的防盗版设置,打算自己制作世嘉主机的卡带。
世嘉的人自然觉得这荒谬透顶,觉得电子艺界这样做违反了法律。但是,电子艺界却有恃无恐,他们的董事长直接就说,如果不认同电子艺界的做法可以对簿公堂。
不过电子艺界要告世嘉有“垄断”的嫌疑,建议法官依据“反垄断法”来判决。
这听上去好像有些荒谬,本来是偷人东西的电子艺界,怎么就能这么理直气壮的倒打一耙?
但是世嘉却偏偏怂了。
象征性的征收了一美元的授权费用,并且要求电子艺界在他们自己制作的卡带上印上世嘉的标志,表面上服从世嘉的认证制度就行了。
世嘉之所以这样就怂了,与当时的时代背景,有着很重的关系。
要知道,因为日企和日元的空前强势,实际上美国从官方到民间,都有一种反日思潮。
而美国又是一个“以律师立国”、是一个“律师的祖国”的国家。
在美国什么样不可能的判决都出现过,在日企和日元强势引起厌恶的大背景下,电子艺界说不定真的就能将世嘉告出个反垄断来。
而世嘉家用机在曰本本土根本就没有生存空间,主要市场就是在美国。面对可能下架停售的巨大危机,他们也只能捏着鼻子认同了电子艺界的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