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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1 / 2)

陆循替陆徵稳住了那位吏部的官员,陆徵才有时间去布置。

在陆徵看来,晋汉轩此人沉稳而内敛,虽然与他打交道的次数很少,但也足以让人对他的人品和能力产生信服,如果不是和江三娘谈过,陆徵是怎么都不可能怀疑晋汉轩是一个盗窃杀人团伙的头目。

而陆徵现在要做的,就是要拿出绝对的证据,让他无法狡辩。

而这个突破点,就在于江三娘的未婚夫,柴霜的案子。

相比其他红衣盗所犯下的案子,这桩案子大概是他们唯一判断错误的。有两种可能,第一是柴霜的身份有问题,只是暂时还没有爆出来,还有第二种可能,就是柴霜会对江三娘不利,其中最有可能的就是柴霜知道了江三娘的身份。

由此可见,不管是因为什么,晋汉轩是不会让江三娘的身份暴露,不过他恐怕也想不到,自己已经知道江三娘的身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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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闻新来的陆县尉竟然要重审柴霜一案,不少好事之人都在议论纷纷,江三娘也假模假式地做了一番拜谢青天大老爷之状。

陆徵看着当年的案卷,问一旁的顾缃道:“你可觉得这案卷有什么问题吗?”

顾缃皱眉道:“这案卷未免太语焉不详了,死者死因、凶器以及死者真正命陨之地都没有写明,就这般草草结案,这审案的主官未免有些太不负责任了。”

顾缃的父亲原本也是一名法曹,不过后来被一桩案子牵连丢了官,之后郁郁而终,顾缃自小就跟着父亲耳濡目染,别的不说,在书写案卷一事上就比陆徵要专业太多了。

这年头的案卷并非什么人都能写的,毕竟案卷上一字之差在量刑上就能生出天差地别。比如说一人的妻子被人奸污,他怒而杀人,杀人本来妥妥就是死刑,若案卷上如实写“某之妻被奸,遂杀人。”只怕这人运气再好也就判个流放,可若是改成“某之妻被奸,其羞愤而欲死,某以妻活,遂怒而杀奸之人。”大概不少官员就会以法外容情的理由轻判,甚至还可能将人放掉。

对于现代法治社会来说可能会觉得匪夷所思,但在人治的古代,这简直就是稀松平常,也正因为如此,刑部对于案卷的审查十分严格,尤其是判死罪的案卷。

也正因为如此,顾缃一眼就看出了这个案卷上的问题,他又看了几份其他的案卷,就要比这一份要靠谱许多。

陆徵点点头道:“我们要重审的就是这一桩案子。”

顾缃不解道:“可人都已经死了这么多年了,还能找到什么线索吗?”

陆徵神秘地笑了笑:“这线索不在死人身上,而是在活人身上。”

说着,不等顾缃再发问,便道:“请原告吧。”

原告自然是江三娘,毕竟陆徵就算要重审案子,也必须得有原告才行。

江三娘原本就想要找出那一伙人究竟是什么人,自然对于陆徵的要求不无不可,而这案子并非审理,所以也不需要马县令上堂,不过马县令还是出现在了大堂之上,虽然他并不关心陆徵为什么要重审这一桩案子,但也不妨碍他来看看陆徵这坛子里究竟卖的什么药。

江三娘陈述了案情,陆徵将案卷拿出来,“果然”在上面发现了不少疑点,他拱了拱手对马县令道:“马大人,据江氏所述,其未婚夫婿冤屈被害,当年案情并未查清便匆匆结案,因此,本官认为此案理当重审,不知大人意下如何?”

马县令被他气得牙疼,当年这案子也是他经手的,他当然知道这案子为什么会这么不清不楚,问题是这红衣盗在青溪县这么多年,哪一任县令都没有抓住他,即便写的清清楚楚又有什么用?

可是对过往案卷进行复查,以及提出重审,原本也是县尉的职责,马县令也不能说陆徵的做法错了,只能无奈地点点头:“就……就依陆大人所言。”

陆徵便用红笔在那份案卷做了一个标记,对一旁的顾缃道:“重新书写案卷。”

顾缃应了声,用毛笔饱蘸了墨汁,行云流水一般写下了重审此案的起因和对原案卷的疑点分析,成文之后拿给陆徵看,陆徵只看了一眼就将案卷放在马县令眼前:“马大人若是没有疑义,本官可就照实查下去了?”

马县令看都没看:“依陆大人。”

陆徵正准备放下案卷,就见一个低沉的男声道:“且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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