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们必须在短的时间里冲出检查站,敌人的反应很快,我们在撂倒距离最近的二十几个人之后,立刻被压制下去,子弹噼里啪啦的打在飞速行驶的车上,前面的车灯,挡风玻璃顷刻间粉碎殆尽,开车的驳壳把头埋在方向盘下面,凭着感觉猛踩油门。
仅仅两秒的时间,至少有上百发子弹打在车上,架着机枪的狂狮早已缩回车里,随后便听到轰隆一声巨响,我扔的手雷炸翻了敌人的一辆汽车并引爆了油箱,巨大的爆炸将十几个躲在周围的士兵掀翻在地,滚滚浓烟冲天而起,弥漫了整个战场。
随着一阵剧烈的颠簸,我们冲破路障顺着公路咆哮而去,剩下的士兵不顾一切的追来,蹲在公路上朝我们疯狂射击,在一路枪林弹雨的火花中,我们冲出了政府军这最后一道防线。
但是那帮家伙似乎没有放过我们的意思,很快,两台架设着车载机枪的越野车便追了上来,而且越追越近,马上就要进入机枪的射程,AK或许干不掉我们的破车,但那7.62mm口径的重机枪绝对有掀翻我们的威力。
“驳壳,你他吗在跑马拉松吗?这是在逃命,能不能开快点?”坐在后面的左轮破口大骂!他正坐在后座的中间,要是敌人开枪,肯定第一个被干掉。
“滚蛋,这他吗已经是最快的速度了。”驳壳咧着嘴恨不得把油门踩到油箱里,可惜这破车已经无力加速。
“这么下去不行,得想办法干掉后面的尾巴!”潘多拉看了一眼后面呼啸而来的汽车,然后扭头看向我道:“刺客,看你的了!”
我抬起眼皮瞄了她一眼,猛然把手中装有穿甲弹的弹匣砸入枪机,然后点点头提起PSL狙击步枪,起身推开车顶的天窗。
我整个人站在车里,半个身子探出车顶,呼啸的狂风吹动衣襟猎猎作响,我打开两脚架将狙击枪架在车顶,调整一下最舒服的狙击姿势,然后就像雕像般一动不动。
狂风如刀般在眼角刮过,其中还夹杂着沙尘,眼睛只能半眯着,不然吹一会就会流眼泪,我尽力的调整呼吸保持静止,但我毕竟是站在高速行驶的车里,不可能做到一动不动,只能等待一个恰当的开枪时机。
敌人很快就发现了我的存在,也明白我要做什么,立刻抬起枪口对我展开疯狂的扫射,我们之间的距离在700米左右,早已进入射程,无数子弹在我身边呼啸而过,但毕竟距离太远,又是在移动中,机枪的子弹不可能打的那么准,偶尔会有一发打在车上,暂时没有造成威胁。
我在弹雨中保持着一动不动,仿佛那些子弹真的只是雨滴打在身上不会死一样,我知道战场上的子弹是躲不掉的,从我第一天做狙击手的时候就知道。
下面的左轮见我半天没动静,大叫道:“嘿,别摆POSS了,快点开枪,这种情况打不中不丢人,在这么下去你会被干掉的!”
话音刚落,车子进入一段平缓的直路,颠簸的幅度小了许多,枪口进入短暂的平稳状态,我嘴角微微抽动了一下,暗道一声:“就是现在!”
“砰,砰!”我连续扣动扳机,接连开了两枪,随着枪声落下,飞行的子弹穿过挡风玻璃,击中司机面部立时毙命,而第二枪正中车顶上那个冲我扫射的机枪手头部,瞬间击碎了半个脑袋,鲜血如雨,四散而下,滴落在身后的公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