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在美国的首善之都纽约,一位西装革履的绅士居然在咖啡摊上惨遭绑架。
这种事情埃文森并没有觉得太稀奇,即便是这件事情就发生在她的身边。因为不管怎么说这里毕竟是美国,讲求的就是一个自由啊。
不过也确实是埃文森当时太过懒散了,根本就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否则他会发现这件绑架案件并不是那么简单的。
就从那个枪手来说,他长得高大魁倒没什么奇怪的,绑架也是一个力气活,如果瘦的跟猴子一样浑身没有四两劲,别说绑架人家了,回头被人家揍一顿连汤药费都要不来。
可是他的行进路线,还有他行进中每一个看似非常自然的动作,都完美的避过了街边所有摄像头。如果他不是事先踩好了点,演练过很多次了,那就是他有极高的素养专门受过类似的训练。而从接下来的事情来看,后一种的可能性比较高。
他用信封作为手枪的掩饰,也就是说他是直接把枪拿在手上在街上走动的,但是他却没有一丝的紧张,神态非常的镇定。而从他确定目标抬枪射击,到走入人群当中撤离,这之间的停顿总共不到一秒钟,这可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人都能办到的。
而且他当时距离目标大约15米,这的确算是手枪射击的理想距离了。可是他当时整个手枪都是套在信封里面的,别说红点全息了连机瞄的辅助都没有,这意味着他当时就是抬手就设计根本就没有瞄准,完全是凭着感觉盲射的。
而且他当时用的是一把正经的手枪还好,在那个距离上以实弹的强大动能,枪口上只顶着一层牛皮纸根本影响不到弹道。可是他当时用的却是一把麻醉手枪,这种枪动能小不说子弹还很狭长,而且绝对没有膛线,可以说和滑膛枪差不多,墙头上再蒙上一层纸,那时候弹道的偏差可就说不准了。
可就算是有这么大的难度,他仍然在那一瞬间的时间内一枪命中了目标的脖子,而且还避开了动脉和气管这种要人命的地方。这样的身手可不是一个普通的绑匪应该有的。
可是这诸多疑点全都被埃文森无视了,毕竟当时这帮人的和被绑的他全都不认识,纽约警察局又没开工资给他维护街头治安,他才懒得去操这份闲心。可是他却不知道,这件事情其实和他是有点关系的,至少作为他下属的莫伊拉,差点没因为这件事情气炸了肺。
这个绑架犯的确不是普通人,他的名字叫做辛普森,是现在的一名现役警察,不过他在做警察之前做了八年特种兵,所以才会有这样的身手。
看他的履历就知道了,当完兵又做警察这种人一般都有非常强的社会责任感。而事实也确实如此,辛普森在警察局中兢兢业业,对待工作十分认真,一心只想维护法律的公正和人民的安全,直到他遇到了这个被他绑架的人,基尔格雷夫。
虽然他自己已经不记得了,但在之前他们的确见过一次面。这位优秀的警察瞬间就被基尔格雷夫控制了,被命令去杀杰西卡琼斯的好友,那个脱口秀主持人崔西。
按理来说这种任务对他来说是手到擒来的,但是没想到崔西这个主持人一直非常有危机感,家里修的跟政要的安全屋一样不说,本人还苦练了多年的防身术,两人打起来之后什么撩阴腿绝户手专往下三路招呼。
这的确是拖延了很长一段时间,等辛普森把崔西打晕之后,刚想痛下杀手杰西卡琼斯又赶了过来。这八年特种兵在赤手空拳之下,也比不上大力出奇迹啊,当时就被打得满屋子乱飞。
而且他当时由于被人控制了思想脑子不大清楚,他看到崔西昏迷在地,就以为她是死了,所以就赶着去执行基尔格雷夫留给她的最后一个指令,找个足够高的大楼跳下去自杀。可在他刚跳下去那一刻,被急忙赶过来的杰西卡琼斯一把又给拽了上来。
这杀人杀不成,自杀也不成,这对别人来说可能算是喝凉水都塞牙了,但是对这个时候的辛普森只能说是运气好的祖坟都冒了青烟。
而当时由于他最后一个指令已经执行了,所以他瞬间脱离了基尔格雷夫的控制清醒了过来。
你控制我去杀人还要让我去自杀,这事不仅让我去死还要让身败名裂遗臭万年啊!辛普森当即就表示今后和基尔格雷夫不共戴天,这世上有他没我,有我没他!
于是他几乎是求着和杰西卡琼斯达成了合作,而且还抱着赎罪的心态去找崔西道歉。但按正常的情况来说,见到这个不久之前还要杀自己的男人,崔西应该是非常抵制的。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两个人经过一夜的谈心之后,居然好上了!
这真是匪夷所思啊,不知道是辛普森撩妹的技巧太好,还是崔希这个妹子在用绝户手的时候感觉到了什么过人之处…
“说!你们把那个家伙带到哪里去了!”这个时候的辛普森,在一间废弃的厂房里面,手持一柄小刀对着一个绑在柱子上的男人恶狠狠的逼问着什么。但这个男人并不是被他绑架而来的基尔格雷夫。
该怎么说好呢,基尔格雷夫的确是一个变态,但不得不佩服他谨慎小心的态度。他对自己非常有自知之明,虽然能力比较特殊,但他知道敌人不给自己讲话的机会施以突袭,那凭自己脆弱的身体是根本没有反抗余地的。
于是他花大价钱雇了安保。在杰西卡他们把他绑上车之后,没走多远,他雇佣的安保人员就跟着他身上带着的定位器,拿着手枪和电击棍追了上来,把他救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