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明宣的演唱,有着别样的吸引力,他的嗓音就非常有磁性。
让江夏来说的话,贺明宣就属于天生就能靠嗓音吃饭的人,哪怕不当歌手,去训练学习一下当播音员也肯定没任何问题。
江夏和巩杉两人都是属于后天修炼出来的,不是那种天生适合当歌手的。巩杉还算有点天赋,江夏跟他们比来说,就弱了一点,但相对普通人来说,也还有很高的起点。
说到底,当歌手还是需要有一定的天赋,这跟演员还不一样,哪怕没天赋的普通人,去当演员,演不太好的角色,本色演出还能行。歌手就不一样,普通人唱好歌挺简单,但要能唱出大红大紫的歌,真的是需要一些天赋。
就算是准备好一首歌,送给别人去翻唱,也未必能唱出原本的味道,未必能大红大紫。
巩杉能唱别人的歌唱好,一是有江夏的帮衬,二是她也真有音乐天赋。江夏能唱好那些歌,付出的努力也不小。
贺明宣就属于让人嫉妒的,《朋友》这首歌到了他手里才几天,就能唱的这么好,简直是不给其他歌手活路。他就属于自身天生的素质好,还有音乐天赋,老天就让他吃这碗饭,这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只听了开场一首歌,江夏就转头给张芃芃道:“我突然嫉妒贺老大了。”
“嫉妒他的不是你一个,纯靠唱歌就杀入一线前十,到哪说理去。”张芃芃凑在江夏耳边说,场地声挺杂,只能这样才能听得到。
“老天爷给饭吃啊。”江夏感叹道,“像我们这种实力不济的,只能靠努力,他这种天生歌手的,简直就是拉仇恨的。”
“呵呵,你也是拉仇恨的,几天能捣鼓出一张专辑的歌曲,比贺老大都不给人活路。”张芃芃在江夏耳边道。
江夏干笑着,不知道该说什么,就是要说,也只能说他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人。而且巨人有点多,一整个世界的巨人呢,几十亿来着。
贺明宣的演唱会还在继续着,江夏和张芃芃也不再窃窃私语,开始认真欣赏贺明宣的歌曲。现场虽然嘈杂一点,但也由于场地小,音响的效果很棒,能很清楚听到贺明宣的声音,跟那种歌手在台上唱,场下大场合,一点听不到歌手声音的演唱会,完全不一样。
“真是一场音乐盛宴,唱的真好。”
江夏在那感慨,他现在的唱功,根本赶不上,就算是现场影响力,江夏也略有不如。总而言之,是各方面都赶不上,一线歌手就是一线歌手,大咖就是大咖,绝对不是浪得虚名。
张芃芃也在欣赏,她是专业人士,跟听热闹的观众不一样,她是能听出东西来的。越是能听出好来,越是感觉贺明宣厉害。
大约唱了十几首歌,贺明宣在台上也有点气喘,到底年纪大了,体力比之年轻人有很大不如。巩杉当时在台上又唱又跳的,十几首歌之后,还能有很充足的体力,一直等二十多首歌过去,才有些疲惫,再往后就是强撑了。
贺明宣唱了十几首歌,已经有点强撑的感觉,在台上深呼吸,然后对着话筒道:“呼,唱了十几首歌,真是累了。不过,一场演唱会,总是我一个人唱,也很单调。还好我也有几个朋友,心疼我,正如我新歌唱的那样,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
最后这两句话,是他唱出来的,引来了一番掌声。
这首《朋友》在最近非常火,来听贺明宣演唱会的人,都听过。听到他唱了出来,都在那鼓掌欢迎。他们还以为贺明宣,接下来一首歌要唱这个,但贺明宣明显要休息一下。
“你们以为我要唱这首歌?”贺明宣笑道,“没有,没有,我现在累了,要休息一小会儿,休息完之后,才能给大家带来更好的歌曲。在我休息的时候,我找了朋友,来为大家演唱,首先有请我的第一个好朋友上场。”
贺明宣请的嘉宾就两个,第一个嘉宾是一个三线歌手,跟贺明宣是同一个公司的。算是同门师弟,贺明宣带着他,就跟带徒弟似的,助他成名。只是观众的反应不强烈,跟贺明宣一比,唱的实在有够差劲。
第一个嘉宾唱完后,第二个嘉宾刚一出场,就引发了热烈的欢呼。
彭临静和李渔他们也都鼓掌欢迎,还顺带着看了一眼江夏这边。嘉宾是巩杉,唱的是比较著名的《遇见》。
没选择劲歌热舞系列,主要原因还是后面那首歌,跟贺明宣合作的那首歌。以劲歌热舞的歌曲开场,跟后面歌曲的风格不一样。
唱完了《遇见》之后,巩杉正要退场,贺明宣已经换了一身衣服,重新回到了舞台。
“杉杉请留步。”贺明宣把巩杉留在了舞台上。
贺明宣虚揽了巩杉一把道:“杉杉好,能够邀请到杉杉来演唱会现场,是非常的不容易。而邀请杉杉的原因,是因为我和杉杉合唱了一首歌。你们,想不想听一听?”
“想。”观众集体回答道。
贺明宣道:“其实这首歌的作者,并不是我,歌名很好,我感觉就是他用来形容杉杉的。歌名叫做倾国倾城。古语有云,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是说有美女,长得模样是倾国倾城,你们说杉杉美吗?”
“美!”观众又是集体回答。
巩杉连忙举着话筒道:“谢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