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年,杀伐终于……终于明白了一件事情。
有些人,真的就这么简简单单的没了。
那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情了,久到人都不想去回忆了,久到就算回忆了想不起到底发生了什么了。
……
那个姑娘,叫做李念念。
是他万年前的恩人,他们两个是因为报恩才扯上关系的,在选择沉睡之前,冥王就曾经调侃过他,哟呵,你小子啊,千万不要跟人间话本子里的演的那样哈!报个恩把自己给搭上去了哈哈哈哈。
那时候他想,冥王就是冥王,还是一如既往的傻,思想也是一如既往的单纯。
报恩赔上自己?
他怎么说也是冥界暗子,唯一一个超脱六界的神,怎么可能因为一场小恩情就搭在了一个凡人的手里。
*
后来我的行为在冥王的眼里简直堪称不可描述。
在尘世间,似乎有一个词语是专门用来形容我这种行为的,那俩字……似乎叫打脸。
一个神,喜欢上一个凡人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
不仅要突破身份的壁垒,还要突破天道的考验。
我为了跟她长长久久在一起,希望能借替冥王挡天雷,让冥王承受业障来给她做一个永生的身体,或者让她的灵魂带着记忆重新投一次仙胎。
其实这些事情本该是我自己来的,但是……
我爱她,爱本身就是一场因果。
如果我在爱她的前提下,又给她续了命,就又扯上了另一场因果,凡人和神的因果太多,凡人是会毙命的。
算了。
讲太多,太麻烦。
其实结果都是一样的。
她毙命了。
死于……
死于我身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