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皱着眉头,扫了一眼桌子上的食物,嘴角轻轻抽搐起来。
面包片烤黑了,培根没煎透,很多地方还是生的,唯一稍好的就是麦酒,冒着白沫子,散发着粮食的清香。
大汉端起他自己的酒杯,咕咚咕咚,大嘴如牛饮一样,一秒不到,能装七百毫升的酒杯就空了大半,他抹一下嘴角的酒沫,
“年轻人,以后不要再来黑山了,这里可不是什么好地方。”
约翰咬了一口面包片,笑着说道,“你指是酒馆外的尸体!”
“尸体只是其中之一。”
大汉撇撇嘴,见约翰不领自己的好意,一下子就没了说话的兴致,喝完啤酒,直接起身离开。
“等一下!”约翰出声把他挽留下来,笑道,“阁下要是不忙的话,能给我介绍一下孟菲斯的情况吗,我离开有一段时间了,听说前些天,前州长罗宾·麦克康纳的庄园里发生了一场暴乱,不知道后来怎么样了。”
听到这句话,刚才还面带笑容的彪形大汉突然沉下了面容,一双怒目紧盯着约翰,寒声道,“年轻人,你和麦克康纳家族有什么关系?”
约翰挑眉,很不解对方表现出来的警惕情绪,自己不过提了一下迈克康纳庄园,他就有这么大反应,
看来,离开的这段时间里,孟菲斯定然发生了什么。
“年轻人,回答我的问题。”大汉神色不善,右手有意无意地放在腰部。
“阁下,我想你搞错了两件事情。”约翰左手放在枪套上,冷漠地说道,
“第一,我和麦克康纳家族没有关系;
第二,我路过这里,只是为了吃饭,顺便打听一下孟菲斯的消息,不是来受审的,你要是再以这种口气说话,别怪我让你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平静的话语透着不容反驳的强硬,大汉脸色顿时变得难看起来,眼睛微微眯起,无意中扫到那双浅绿色眼睛里透出的漠然时,心神莫名地颤了一下,
这种眼神!
他见过,不止一次,只有真正杀过人、并视人命为垃圾的恶棍才能拥有这种眼神,而现在,它却出现在一个年轻人身上。
该死的,这家伙到底是什么来头?
一时间,他有些拿不准了,想起孟菲斯的老婆孩子,迟疑了片刻,拉开椅子,重新坐了下来。
约翰微微一笑,眉宇间的冷漠瞬间被和煦的温和取代,他端起酒杯,遥空和大汉碰了一下,而后大口大口吞咽起来。
哈!!!!一声满足的叹息传来,
这酒真不错。
约翰大笑,扎起一块培根放到嘴巴里,边吃边说道,
“你是这儿的老板吧,不知道你的名字是……”
“你还是不知道的好。”大汉撇撇嘴,他可不想把名字告诉一个没有人性的屠夫。
约翰耸耸肩,从怀里掏出一把钱币拍在桌子上,说道,
“这些钱,换这顿饭,还有孟菲斯的消息。”
桌子上钱币加起来超过了两美元,在这个时代,算是一笔不错的额外收入,足够三口之家十天的用度,
大汉迟疑了片刻,在约翰逼视的目光中,伸出手,把钱币搓进口袋里,说道,
“年轻人,你想知道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