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广福接着说道:“范叔叔有些要带给家里的话就让老乡给捎回去,他说他老家太偏僻,通信十分不方便,而且家里人都不识字,所以就让老乡直接捎话。”
“我给他跑腿是因为……”他又挠了挠脑门,但还是说了出来:“我妈对他印象挺好,想让我小姨嫁给他。”
“我想着,以后他就是我小姨夫了,我才帮他跑腿的。”
“纸条的内容,我向来不看的。我答应范叔叔不看内容的,男孩子要说话算话的!”
庄墨象又问道:“你帮他跑了几次腿?去的地点都在哪儿?”
刘广福想了想:“一共四次,去年年底一次,今年都在这个月,跑了三次。地点都是那个地方……那个信报箱。”
顾依依对于郑军长直接把刘团长带到这里,和他的儿子一起接受询问,有些意外。
虽然此时她基本上可以判定这个孩子不知情,他说的话也都是真话,但郑军长的做法还是有些冒险,这是全然相信自己部下的意思吧。
刘团长因为不知道内情,所以丝毫没有想到单就这事来说他也是有嫌疑的,坐在旁边听到儿子正在说的是范副连长有些诧异,但随即反应过来首长是在调查这个人。
不管是要对这个人提干进行群众调查,还是他哪个地方犯了错误,刘团长都瞬间领悟首长的意思,补充道:“范副连长自当兵以前一直刻苦训练,有什么任务都冲到前头。”
“因为表现突出,当兵第二年成为了班长。”
“三年半前,他回家探亲,在他家所属县城转车的时候,遇到一伙犯罪分子抢了信用社,还杀了里面的工作人员。”
“他与那伙歹徒殊死搏斗,身负重伤,最终把被抢的一麻袋的钱夺了回来,还救下了一名被当成人质的信用社工作人员。”
“那一次,他立了功,被破格提升为副连长。”
“当时,他在他家那边的县城里养了一个月的伤,才勉强能下地。就硬撑着赶回部队,自己做过的事情也没和部队说。”
“是后来那个信用社的领导去医院探望他,发现人不见了,报给了上级,几经周折才找到我们部队的。”
“我对于他这种做好事不留名的做法很欣赏,那时看他身体还弱,就让家里给他煮鸡汤补一补。”
“一共才做了两次鸡汤,不值得一提。”
“后来,我发现他伤好之后,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足,苦练各项军事技能,进步得非常快,每一年的成绩都有大幅度提高,到了今年他已经是我们团大比武的冠军了。”
“我挺喜欢这个兵的,上进、努力,品德还好。我媳妇就想着给范副连长和她最小的妹妹牵个线,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要是成了,多好的一件事呐。要是没成,也无所谓,两个人没缘分呗。”
郑军长看那刘红旗和刘广福父子俩基本上都说完了,这才看向庄墨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