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字印刷虽然早就发明几百年了,但在此时还远未被接受。木活字不经用,铜活字太贵,铅活字还没发明出来,所以如今活字的印刷并不实用。而且活字印刷的远比不上雕版印刷的精美,并不被喜爱风雅的文人们接受。沈泽记得好像活字印刷,直到民~国时期,西方铅活字推广开来以后,才被广泛接受。
普通文人没有那么大的名气,出本诗词集或是时文集,很可能刊印出来的书册卖不出去,容易入不敷出,所以一般书坊是不会出资刊印的。
这年代想要靠刊印出书赚钱,并不是那么容易的。当然,这年代的文人出书,也大部分没打算这赚钱,他们大部分是为了刷名气的。
但沈泽显然不是为了刷名气,而是有着明确目的的,这目的自然是为了赚钱的。
沈泽这《西游记》定然是要大热的,这种雅俗共赏的话本小说自然不能和那些普通文人的诗集或是文集相比,受众明显要多很多,这可是明摆着会热销的,肯定会大赚的。
沈泽很从容的对周掌柜道:“刊印费你全出,卖出书赚了银子我们四六分!行就行,不行就拉倒,我再去别家!”
“这不合规矩啊!”
沈泽转身就要走……走得很坚决……
“沈公子留步,这样吧,就照你说的,刊印费我全出,不过赚了钱,我要拿六成!”
显然周掌柜也发现了这本书巨大的商机。
沈泽没有停步……眼看就要迈出门口了……
“刊印费我出,五五分账,不能再少了。”
“好,成交!签契约!”
…………
沈泽心情很好!
可以预见《西游记》的大卖是必然的,沈泽对享誉盛名的四大名著还是很有信心的。
当然沈泽的高兴主要是因为自己将要赚到大把白花花的银子。
沈泽觉得自己似乎应该把《红楼梦》的面世工作,尽快提上日程了。虽然这是一件非常考验记忆力的事情,但对看过多遍电视剧,还是一个中文系大学生的沈泽,似乎还是可以完成的任务。实在记不住书上的内容,就按照电视剧情节往上编呗!
沈泽心情大好,对跟在自己屁股后面的母老虎也就不那么讨厌了。再说母老虎刚才听自己讲《西游记》时,拍的那粉掌都红了,不得不说周掌柜同意刊印,母老虎卖力的拍案叫绝,也起了那么一点小小的作用。
“你一直跟着我干吗?虽然我很帅,但我不喜欢你这种追求我的方式!”
“呸,自恋的臭穷酸!我跟着你,是因为聪明有才的坏人做坏事儿,后果很严重!所以我要跟着你,以防你做坏事儿!”
“首先,我可不是穷酸,因为马上我就会很有钱了。再者,我是好人,你凭什么说我是坏人?”
“好人为什么要做贼偷儿同伙?”
“我不是贼偷同伙,我的钱还被那贼偷儿偷了呢!”
“那你为什么不但不帮我捉贼,还暗地里使绊子帮贼偷儿逃跑?”
“我不是说了嘛,,我不是故意的!”
“那为什么县尊判你赔我赔我汤药费!”
“呃……”
沈泽两眼一翻,几欲昏倒!
败了,沈泽彻底的败给这个女人了!
沈泽发现自己一开始就错了,女人根本就不是一种能跟她讲道理的动物!
…………
海岱大街,天香楼。
沈泽面对着满桌的珍馐大快朵颐,当然坐在他对面的高盈吃得一点也不慢。
很快,沈泽打起了饱嗝。
“小二,本公子吃饱了,给我把这只没动过的德州扒鸡打包,银子让这位姑娘付就行了?”
“为什么我付?你竟然好意思让我一个女人付银子?”
“那请问高大小姐,你觉得我会有银子付账吗?我仅有的十五两银子,现在在你怀里啊!”
“可是你说你请客的!”
“是啊,我请客你付钱啊!您慢吃,吃好喝好,本公子先走了!”
高盈想要追上沈泽,可是看看满桌的佳肴,实在不忍心浪费,这可是自己付了银子的,不由的恨恨的坐下继续和桌上的菜肴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