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六
所用兵器,克削钱粮,致使弓弩绝弦,箭无羽镞,剑戟不利,旗帜凋敝,此为贪军;犯者斩。
其七
谣言诡语,造捏鬼神,假托梦寐,大肆邪说,鼓惑将士,此为妖军;犯者斩。
其八
奸舌利齿,妄为是非,调拨士卒,互相争斗,致乱行伍,此为刁军;犯者斩。
其九
所到之地,凌侮百姓,逼淫妇女,此为奸军;犯者斩。
其十
窃人财物,以为己利,夺人首级,以为己功,此为盗军;犯者斩。
其十一
军中聚众议事,近帐私探信音,此为探军;犯者斩。
其十二
或闻所谋,及闻号令,漏泄于外,使敌人知之,此为背军;犯者斩。
其十三
调用之际,结舌不应,低眉俯首,面有难色,此为怯军;犯者斩。
其十四
出越队伍,搀前乱后,言语喧哗,不遵禁约,此为乱军;犯者斩。
其十五
托伤诈病,以避征进,捏故假死,因而逃脱,此为奸军;犯者斩。
其十六
主掌钱粮,给赏之时,阿私所亲,使士卒结怨,此为弊军;犯者斩。
其十七
观寇不审,探贼不详,到不言到,多则言少,少则言多,此为误军;犯者斩。
话说子牙将“斩法牌”挂于帅府,众将观之,无不敬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