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回死了?
阿宝有些难以置信的看着面前的新筑坟墓,新痕在目的墓碑,一时之间,竟是呆住了。
遥想当年,莲花村群雄逐鹿,郑回以一双“无回掌”震慑各路豪雄,即使是功力精深楚天歌与刀法绝世的彭半剑,都不敢轻撄其锋芒!即便是,他未出西域之前,作恶多端,作为正义之师的昆仑泒几经围剿,也是折戟沉沙,奈何不了他。最让人佩服的是,竟然可以从西昆仑的紫烟神尼手下得以逃生,这是多么的了不起!——以前,人们只是怀疑紫烟神尼只是口头驱逐,而近期,终于被确认了,紫烟神尼出手了,他受了极重的创伤,逃跑了。估计是,最后的一刻,神尼为其惊人毅力感动和怜惜来之不易的一身修为,没有赶尽杀绝。
由此可见,郑回无论是武学修为或是运气,都不是一般的好。
然而,如今,这么一个武功和运气都好到爆的人,居然,在馆镇这个偏远的城镇葬身黄土!
这个,有点擅泳者在一条小水沟溺亡了的悲哀。
虽然,在某方面来说,梦家集团与黄衫派是站在对立面的,但是,往往,强大的对手,比之毫无建树的队友更让人尊重。
阿宝端正身体,表情肃穆的向郑回之坟默默作了三鞠躬。
一旁的云中龙眼里闪过一丝异彩,深深的看了他一眼。
余不意眼里也掠过一丝诧异。
跟随阿宝而来的七人更是满脸的困惑。
阿宝扭过脸来,对云中龙道:“云总把子失之股肱,悲痛之中,我原不该打扰的。不过,事关重大,却是不得不做回小人。”
云中龙道:“宝少爷不用客气,但有疑问,不妨直言。”
阿宝道:“不知云总把子可否告知,郑先生是何时遭毒手被害的?”
云中龙道:“昨夜四更末五更初之间。”
阿宝缓缓道:“郑先生昨夜出事,而我强哥也是昨夜出事,我有个大胆的想法......”
云中龙目光一闪,道:“你是说,两件事出自同一个人之手?”
阿宝微微点头:“我有这个怀疑。”
云中龙沉吟道:“宝少爷,说来你或许不信,当你找上门来,跟我要人的时候,我第一个念头便是如此怀疑的。只不过,后来,又被我放弃了。”
阿宝道:“哦?”
云中龙道:“宝少爷不妨想想,你们居住的‘客如归’客栈里里外外都在黄山派的保护当中,没有摸准你们的动向规律,是很难把握机会的,尤其让人吃惊的是,今晚适逢老郑心情欠佳,不在状态,才为人所趁。况且,这里距离‘客如归’少说也有二三十里,其人又非神仙,可以未卜先知,如何能够掐的时机如斯精准?再则,让人难以置信的是,他居然能够瞒过云某的耳朵!”
阿宝知道云中龙所说的是实情。
一个高绝的高手或许可以制服阿强,但是,带着一个人,潜入云中龙居住的院子,这的确是一项危险之极的挑战!
不说院子的内外绝非眼前的余不意和三个青年以及死去的郑回那么简单,便是云中龙接近大成化境的浑厚内功,只要他愿意,这方圆十里,怕是飞鸟的翅膀煽动声音也逃不过他的六神触觉。
不过,那人既然能够秒杀郑回,不管偷袭与否,至少,他的成功充分显示了,即便是正面交锋稍有不及,也决不会相差太远,而且,他的轻功与隐匿技术,绝对是一等一的!
阿宝沉吟道:“云总把子在馆镇日子较长,应该对这边的资料有个全盘的掌握,以你看,这馆镇里面,轻功最好,功力也不错的人,有几个?”
云中龙立刻道:“三个。”
阿宝不由很是震惊,没想到小小的馆镇,居然有三个那样的高手。
要知道,人的眼界和审判水平是和他站在的位置挂钩的。
云中龙绝对是高手中的高手,能够被他看上眼,获得肯定的,自然不会差到哪里去。
马家庄之马大公子马宇,为人低调,深入简出,鲜出江湖,知道他的人也不多,但是,有一回,他的朋友在百里之外的一座山寨路过之时,被该寨强梁人货押上山寨,他获悉之后,单枪匹马,使用轻巧而快捷的轻功绕过层层关卡,最终以奠峰造极的摔碑手,硬是将寨里的几个老大劈死。
第二个,馆镇田家大少田鑫浩,田大少嗜好垂钓,不过,他去钓鱼的地方不是一般的江河湖泊,而是喜欢一个背上渔具,专寻深崖山涧钓鱼,还说那些地方的水质优美,鱼儿的味道特鲜甜。这黄山一带的山涧呀,瀑布深潭,几乎都曾经涉足。可想而知,没有高绝的轻功底子和高深的内功支撑,那滑溜溜的悬崖峭壁如何轻松来去自如?
还有一个是包家的小少爷,包青云。六兄弟里,他居末,又被称之为包老幺。人称包家六条龙,但真正撑得起这杆大旗的,只是包六公子。
——虎从风,龙从云。
——虎之力量,龙之霸气,两者兼并,在包青云身上获得了完美的演绎。
所谓少年轻狂,包青云身怀睨视天下之绝学,他并没有遏制自己的心性,也并没有打算刻意的隐藏。在他而言,明明是金子,为什么偏偏要将自己埋没在泥沙里,去等候别人发现他的光芒呢?那是对自己没有信心的人,才那么被动的。
是金子,就要让它时刻闪光,亮瞎你的眼睛!
所以,他活的很随意。
就好比这个早上,他刚刚洗漱之后,还没有吃早餐,脑海里飘过昨夜那个倩影的时候,便立刻扔下了手上的物事,跨上他的小白马,迎着晨风,潇洒的向“安乐坊”奔驰而去。
所以,当阿宝找到他的时候,包老幺正在抱着一个娇柔可人的美女在喝着酒。
包老幺一脸不满,瞥了阿宝一眼,轻轻道:“你刚到馆镇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