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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撒网(2 / 2)

饭桌上的一番打闹争抢自然是少不了的,现在我们回头说说萧公举这两天到底干了些什么。其实他的办法就像唐妮说的那种类似,就是排查这种很笨的办法。虽然这是最无脑、最繁杂、最浪费人力物力的一种破案手段,但是在没有办法的时候却总会被人拎出来使用,这些年来随着基本演绎法的衰落,在联邦地区排查法愈发被警察重视起来。它的另一个好处就是就算破不了案,警察也能说出“我们尽力了”这样的台词来推卸责任。属于适用范围MAX级别的好办法,没毛病、不背锅的好手段。

不过这种办法落在萧公举手中却有有些不一样,起码他圈定的范围却小了很多。小到只在警察封锁现场后前来观摩的不明真相的群众们,至于萧公举的这种推论是基于一种简单的犯罪心理,九成九的犯罪分子在惊慌失措之余都会对自己犯罪造成的后果产生浓厚的兴趣。就像纵火犯最希望看到的是自己点燃的建筑燃烧殆尽,连环杀人狂回到作案现场时如果能看到残留的血渍或警方遗留的记号,会感到莫大的满足。就算是心理素质异常出色的人,在犯案或者被动参与犯案之后都会时刻关注新闻一类的信息获取渠道甚至已经做好的等待警察来敲门的准备。

并且与花旗国不同的是,联邦的媒体是完全受到政府控制的。他们在没有得到的允许的情况下是无法对任何事情进行报道的,更何况是这种影响治安,造成巨大影响且没有侦破的案件,恐怕要到破案或者找到顶缸角色后才会被搬上XX市今日要闻一类的节目。所以想要了解一手资料,看自己的犯罪成果就只有亲自来到案发现场这一条途径了。根据策划者那种打死不挪窝的极度变态心理来分析,萧公举有八成把握策划者会亲自或至少派人到现场查看甚至使用手机录制视频收藏留念。每一场预谋犯罪都是一场表演,每一个预谋罪犯都是变态,摘自萧公举语录。

最后,还有很多犯罪者来到案发现场并不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变态心理。更多的罪犯还能掌握到警察侦破案件的进度以及具体掌握到了什么对自己不利的证据。例如警察在一个脚印附近树了一个牌子,如果犯罪分子看到了会出现两种情况。其一那个脚印是自己的,那就赶紧回家把鞋子烧了,其二那个脚印不是自己的,那就可以躲在一边看笑话了。甚至有些时候片警会随机在人群中抽取围观群众问询线索,如果恰巧抽到的罪犯,说出一些误导的线索那就再完美不过了。

好了总之这就是萧公举的理论基础,并且他对于联盟警察专业素养的吐槽也不是一次两次了,甚至写过专门的文章,只是被和谐掉了而已。既然对方是一个擅长策划的团伙,加上他们对警察反应相当了解,以及一个月内犯案五起,现在是六起了,这种极度自信的态度,让萧公举认定他们会在警察收集现场线索的时候回到案发现场的概率已经从八成涨到九成九。

果不其然,在给重复出现在案发现场的家伙们编号后,有三个身影出现的概率极高。在比对了被抢商家提供的视频之后,这三个家伙也完全复合萧公举所推理出的各项特征,这进一步确定了这三个家伙大有问题。现在需要做的就是静待他们再次作案,守株待兔即可,至于他吩咐李二狗子做的事情就是提前安排好现场勘查工作,提前布置好一个口袋阵,只要这三个家伙敢出现在众人的视野中就立刻抓人,顺藤摸瓜把这个团伙一网打尽。

现代刑侦工作中与小说故事中的破案方式有着本质的不同。首先不会有哪个闲到抽筋的家伙把所有想要谋杀的人集中到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手机信号覆盖这么好想要与世隔绝都难;其次小说中那种走钢丝式的杀人方式存在太多的不稳定因素,现实中根本用不出来;最后不是侦探走到哪里人就死到哪里的,也没有那么多的线索能够让你在极短的时间里理清受害人与行凶者之间做综复杂如***一般的狗血关系。

现代破案手法考验更多的是破案者细致入微的观察力,排除干扰因素抽丝剥茧寻找线索的能力,真正需要用到如同福尔摩斯基本演绎法的地方并不多。或者说是因为侦探很难赶上第一时间案发现场,所以能够应用于直接破案的机会并不多。现在基本演绎法更多的情况是被用来分析活着的人......而不是死人。

吃干抹净的萧公举带着李二狗子就要离开二科,作战室的位置离办公区域并不远,怜舟雪在调整了坐姿之后可以用眼角的余光清楚的观察到其中的一举一动。对于萧公举在其中干了些什么她早就十分好奇了......只是苦于约定在先,对于他们所干的事情自己并不能多加干涉,只要熬过这如坐针毡的三天时间,怜舟雪就能立刻把这个讨厌的家伙扫地出门。这样的结果就算想想都能让她的心情愉悦无比。

目送着两人离开,怜舟雪倒是非常好心的提醒着萧公举道“‘顾问’先生,你大约只有十六个小时了,并且在你闭关的这段时间又发生了一起类似的事情。如果不能尽快破案的话,恐怕很多人都会戳着二科的脊梁说我们不作为了吧。”

“哈,怎么好像说的你来这里以后干了许多事情一般。”打嘴炮这种事情,萧公举向来无所畏惧“同样话我也要送给你,你的时间不多了,恐怕连十六个小时都到不到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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