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回之力,大无穷。竟将八尺高的内玺随意扛在肩上,扛回了坞中。
内玺昏迷之间,尚有意识警觉,生生往雁回胳膊上,咬出了半牙血印。后来雁回也没扔了那衣裳,反叫两只仙鹤用嘴叼住,迎风吹干了袖上血迹。
那时我便觉得,似乎有一股恋爱的酸臭气息,在桃花坞里蔓延。
过了两日,内玺伤势渐好,人也清醒不少。雁回得知内玺醒来,不顾才放一半血的老母鸡,随手一扔,操起镰刀,也不管一手的鸡血,直往内玺屋子里奔。
我瞧着那只半死不死,脖子直往外滋血的母鸡扑棱翅膀,也顾不及给她来个痛快了断,忙追着雁回往内玺屋子里去。
等我赶来,雁回正一刀劈在内玺身前三寸处,眼里满是傲气,语气也丝毫不容质疑。
“我这桃花坞不容男人,要么自宫,要么自杀,你择一样。”
才清醒的内玺看了看我,又看了看门口,拎着咽气母鸡的武卫,方将眼神落到雁回身上。内玺欲掀被下床,朝我叩拜,雁回见内玺未回他话,眉头一锁,抽出陷入床板三分的镰刀,抵近内玺喉结。
内玺虽虚弱,一双丹凤眼却深邃而镇静的,再次落向雁回。
内玺的喉结动了动,又动了动。
雁回逼近内玺,语气也比先前重些:“自杀,还是自宫,择一样。”
见内玺痴傻不语,上前小心将雁回手中的镰刀,往下按了几分,陪笑道:“雁回先生,这和门口的老张一样,是个雏儿。”
雁回看也不看我,直道:“他不是。”
下意识看向雁回腰间,日日系着的铃铛却不见了。我晓得,雁回这是诈术,没了铃铛,她自然猜不透内玺心思。
我同武卫两个,使了浑身力气对内玺挤眉弄眼,可内玺那双丹凤眼,一直锁着雁回,全然看不见。
虽不过须臾,却长过一生。
武卫同雁回比划过,未过十招便败。我则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大肚婆,更敌不过。
我与武卫凝神屏气,直盯着眼前二人。生恐雁回一怒,同割草一般割了内玺脑袋。
雁回落下镰刀,转身而去。
“下不为例。”
……
……
那时候,内玺的伤并未好透,却急着要离开桃花坞。
说来今次,是内玺第二回,来桃花坞。
思及此,戳了戳雁回胳膊。雁回回过头,搀上我道:“小师侄,我总觉得你身上,没有半点母性。”
我:“……”
雁回接着道:“我替你备下了女装,是套对襟羽纱衣裳,今次该合你意了。上回的拖地烟笼梅花百水裙,你嫌做工繁复,穿起来拘束。这次的简单、舒身,你定喜欢。脱去男装,梳上云鬓,才有做娘亲的样子。”
“想来我儿,定不会嫌弃他娘亲威猛。”
雁回拉住我道:“你到底为何,百般推脱,就是不肯换上女装?”
淡淡叹气,苦笑一声道:“其实小时候,我很喜欢那些小蝴蝶的发叉,粉嫩的发带,绣着鸳鸯荷花的帕子。”
“后来阿爹狠狠打了我一顿,我偷偷藏起来的帕子,也被阿爹绞得稀烂。他说,既然上天同我开了这般大个玩笑,我必须就得活得像个男儿。从里到外,从喜好到行举,都必须像个真正的男儿。”
雁回唏嘘不已:“好在师兄不知你在此处,若依师兄性子,知你如今有孕,说不准,真能打折你两条腿。”
拉着雁回往前走,摇头笑道:“十几年不见,阿爹阿娘的样子,在我印象中愈发模糊。只怕哪日四目相对,我也认不出。”
“我在青州时,常去茶馆,青楼之类的地方看姑娘。一个个娇软沁人,好看极了。”
“及我光明正大穿女装,梳云鬓,贴花黄,扫脂粉那日,必定再来这里寻你。你可得好好记住我的模样,别到时,认不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