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笔趣阁>都市小说>珠玉在前> 第三五一章 鸟过留声,人过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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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五一章 鸟过留声,人过留名(2 / 2)

孟约一看这阵仗,没准饭都要吃不上,得改科学研究会,赶忙以茶代酒敬上去、不想大佬根本没这意思,美食当前,厨王出品,谁还科学是什么玩意儿,好吃就行了。

萧启:“选肉条粗的腱子肉,顺着纹理,将根根肉条一分几丝即可。”

大佬们:这大概和一根绣花线分成十几根一个道理?算了,不管它,美食当前,不要搞那么多问题出来,烦不烦,还能不能好享受。

及至冬瓜,萧启爱施酱,但薄施,萧启对此所持的观点是——酱色最容易让人食指大动,最容易让人产生一生“看着就好吃”的感觉。

浇汁里用了肉,所以这酱色大半要感谢肉渗出来的汁,同薄施的酱油相互融合,呈现出来的颜色,美到让人心折。炸到焦黄干脆的葱蒜在其中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孟约觉得回头得请萧启多炸点,感觉这玩意儿调点酱油混点肉,蒸全世界都能美味至极。

“萧厨王,你说做菜能不能有精确的调料用量,火候大小和精确的时间呢?”

萧启:这……

大佬们齐喷:“还让不让人好好吃顿饭,回头回工学院,爱怎么琢磨怎么琢磨去,饭桌上不想着吃,还得工夫想别的,你对得起厨子吗?”

萧启:这个……

孟老爷:“冬瓜甚美,古人道玉盘珍馐,如今佳肴,果是应以玉盘盛之。”

“光一个美字,哪里足以形容。”味淡却不薄,吃到嘴里总觉得,那些浓油赤酱,调料足,滋味稠厚的菜都成了垃圾。要不是孟家的厨子厨娘如今手艺飞涨,只怕都要被大佬们当成垃圾。

“虽我不擅文,但总觉得像一首好诗在唇齿尖反复吟诵,清雅绵长,回味不绝。这滋味,果能绕梁三日都不绝,原来这话真一点不夸张。”

“古人还说三月不知肉味呢,吃了这道冬瓜,怕也会如此。”

萧启:你们……开心就好。

孟约:即使大家转折得很生硬,但夸的话还是很可以的嘛,我都拿小本记下了!

#王醴:唯小甜甜与美食不可辜负#

#大佬们:可以考虑把小甜甜去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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