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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端倪(一更)(2 / 2)

大春就是随口禀报,没有料到冯淑嘉会抓住‘差不多’这三个字追问,愣了愣,皱眉思考好一会儿,垂首答道:“要说和以前有什么不同,也是有一些的,譬如,中山伯世子以前去的地方多是寻常的茶楼酒肆,如今却频频出入那些奢华高级的场所,且定的都是上好的包厢,花银子如流水,也一点都不心疼……”

冯淑嘉眉梢一挑,此时的李景除了中山伯府里每个月发放的月例,就只有在五城兵马司当差的俸禄,这两样加起来,可不足以支付李景如此挥霍。

那就是从中山伯府另外支用银钱了。

因为日渐没落的缘故,内里空虚的中山伯府从李景祖父那一代起就有个新家规,那就是所有的人在分家之前,都不允许有自己的私产,所有的收益一律都要上交公中,再由公中根据个人收益和各院人口,统一支配。

就是对媳妇们的嫁妆也管得很严,虽然不强求上交公中,再统一支配,但是都要求一一在造册登记,报给公中知道。

想当初,她带着半个武安侯府的资产嫁给李景,执掌中馈的崔氏亲自誊写了一天的册子,又妒又恨,妄图在册子上动手脚,眛下她的嫁妆。

多亏了李魏紫不放心,借着回家探望新近嫁过来的弟媳的名义,亲自盯着崔氏,才没有让她得逞。

当然,后来崔氏作为婆母,向她伸手的机会很多。

彼时她一心想着伺候好崔氏,尽快融入中山伯府,也省得李景在中间夹着难做,对崔氏变着法子索要钱财的行为都一一默许了。而李魏紫作为已经出嫁的姑奶奶,也不能时时刻刻都盯着娘家弟媳手里的嫁妆。

时间长了,崔氏一点一滴的,可挪走了她的不少好东西。

那时候她作为新媳妇,不敢反对崔氏跟她的嫁妆钱财,但是又觉得委屈,就和李景委婉地抱怨过两句。谁知李景非但不安慰她,还因为她拿钱给崔氏这件事,将她狠狠地责骂了一番,说她心中没有他这个夫婿,反而为虎作伥,一怒之下去外书房住了个把月。

新婚就被丈夫如此冷落,她委屈得掉了眼泪,可是这些话她在中山伯府里又找不到人去说——采薇和采露大约是被她娇纵跋扈的性子折磨得,那个时候多是听命行事,很少劝阻。

当然了,就是劝阻,她也未必肯听的,反而要责骂她们一番。

后来,冯淑颖适时前来宽慰她,软玉温柔,对她爱护得不得了。

她自觉找到了依靠,一来二去的,干脆在冯淑颖提议在中山伯府小住陪伴她之时,不顾采露和采薇的再三暗示和劝阻,想也没想地就同意了,为自己招来了一头恶狼,埋下了日后悲剧的隐患。

冯淑嘉想到前尘往事,都被自己蠢吐了血。

可也因此她很清楚,李景绝不可能有自己的私产,他今日的花费,肯定都是从中山伯府另外支取的。

崔氏执掌中山伯府的中馈,一心在勉强维持表面繁华的账目上再做做文章,为自己的孩子多攒一些私房钱,又和李景是宿敌,肯定是不愿意另外支用银子给李景挥霍的。

除非,是中山伯的强压吩咐,李景直接从外院的账面上支用的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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