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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混战2(1 / 2)

当然没人会相信是路人用柯尔特手枪击中了高速飞射的火箭弹,而且是恰到好处的轻轻擦过,所以在他旁边的戚柒才会怒斥他乱开什么枪。

试想一下最大速度能达到200多米每秒的火箭弹,除了让时间停下来,谁能用手枪击中它,这种事情只有怪物才能做到。

路人被吓成一副落水狗的德行,完全不是因为那枚火箭弹差点炸到他,而是刚才那一刻他像怪物一样让时间足足慢了千倍,以至于火箭弹慢的就像根羽毛一样。

“你在这呆着别动,他交给我了。”戚柒一副义气老大的样子,拿了村正向格伦走去,修长的身段在落日的余晖下勾勒的很长,长发在风中飘散着,就像位豪气的江湖女侠。

卫国神社门口,门扉开了一条缝,三个脑袋鬼头鬼脑地注视着外面的一切。

“队长,真是天助我们啊,亚历山大家族的格伦要和魔女戚柒打起来了。”郝磊在那里贼喜着。

阿隆推了推眼镜,也不去纠结为什么格伦会打偏了,因为现在这情势对他们来说是最好的情势了。

“队长,我们要不要现在上去把那个特级做了?”大虎提议道。

“先不急,看看戚柒和格伦打得怎么样。”阿隆说。

一两百米外的地方还传着枪声,“那些人什么时候去收拾啊?”

“他们只是些小鱼小虾,先不用管。”阿隆说,三个人鬼鬼祟祟地注视着戚柒和格伦那边,一只狙击枪轮流交换使用着,怕错过了什么精彩部分。

格伦穿着野战队的绿色背心,身上的肌肉线条分明,看上去随时能挤爆背心,金色小平头下是部队长官坚毅的面容。

戚柒拔出村正往地上一插,同时拿出沙漠之鹰退出弹匣看了下子弹,“用枪还是用刀?”语气平淡,就像武侠小说里为求公平一战的江湖刀客。

在军队当军官的格伦显然有些轻视面前的小女生,从衣袋里拿出三枚徽章,“我一个人灭了三支队伍,凭的是它。”说着他拍了拍肩上的火箭筒,这个装备部改良过的铁拳火箭筒,长一点五米,直径三十厘米,就像根粗制钢管一样,扛在一个肌肉男身上极负压迫感。

“也就是冷兵器咯。”戚柒说着把沙漠之鹰收回了口袋,拿起了村正,湛冷的刀锋在余晖中一闪,蹲着身快步冲向格伦。

格伦简单粗暴地挥舞起火箭筒砸了过去,他对于战斗的理解很简单,力量可以压制一切,被他击败的三支队伍有五个人已经被送去医院重诊了,虽然特殊血统的缘故,迈尔斯大学学生的体魄远强于一般人,但也没扛得住格伦一击猛轰。

“铿”一声金属碰撞音,细长的刀身和巨大的火箭筒碰在了一起,强大的推力袭来,戚柒弓着身子滑行了两米才止住了身形,握着刀柄的手一阵发麻。

刚停下来,“噔”的一下她又冲了上去,速度比刚开始更加快了,这次的进攻选择了取巧,尽可能避让不去硬碰,即使有些时候不可避免地需要上前招架,也是选用的卸力以退为进那种招式。

格伦慢慢慌乱起来,他从没遇到如此灵活的对手,自己的招式总是在落空,有一种有力无处使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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