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就算没有高杰和妍娴,他无论如何也得出山抢钱抢粮抢各种东东,扩充李家军,不然真没法混了,所以,就当是公事私事一块办了吧。当然了,张献忠想利用他当炮灰,如意算盘打得好,他才不会上当,他以彼之道还施彼身,让张献忠吸引明军的火力,他躲在一边浑水摸鱼,有机会的话顺手干掉高杰和妍娴。
还别说,人少也有人少的好处,李自成的人马仅有三百多人,目标小,不易被发现,洗劫了几个村落和集镇都没引起官府多大的注意,误以为是大股强盗而已。
有这种想法也不奇怪,所有人都被张献忠那声势浩大的二十万大军给唬住了,张献忠不仅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也吸引了所有的仇恨,就连军情处的密谍、军中的斥候侦骑都只盯着张家大军的动向,而忽略了躲在一边浑水摸鱼的李自成所部。
大同,位于山西北部盆地的中心,自古为军事重镇和战略要地,是兵家必争之地,古有云:三面临边,最号要害,东连上古,南达并恒,西界黄河,北控沙漠,京师蕃屏,中原之保障,素有三“三代京华,两朝重镇”之称。
大同府辖下的山阴县城平时只是一座不起眼的小县城,但此刻却是张献忠和高杰必争的战略要地,谁先抢占了县城,谁就掌握了主动权,守可以县城为依托,把对方堵死在城下,断其前进之路,攻可以县城为后勤基地,保证军用物资的正常供应,所以两人都拼命的催促大军加快行军速度。
论距离,张献忠比高杰占了一天半脚程的优势,所以他只需要保证现在的行军速度就可以比高杰先一步到达山阴县城,但他为保证万无一失,他派心腹重将孙可望率三千多人的骑兵部队飞速赶路,抢先攻占山阴县城。
高杰也把本部所有的战马驽马都集中起来,临时拼凑了一千人的骑兵部队,快马赶去山阴县城,协助县城的民壮守城,撑到主力抵达为止。
这支千人的骑兵部队与其说是骑兵部队,不如说是骑着战马的步兵更确切一些,在朱健给高杰贯输的各种先进军事理论和技术里就有相关的机动内容,没有高速的装甲部队,骑兵就是现今速度最快的机动部队了,一支精锐骑兵部队很难训练,一支骑着战马,只求速度的步兵部队却很容易训练,会骑马就行,高杰这会就用到教材里的内容。
“皇上,明君啊。”高杰忍不住赞道,用战马驽马载运步兵,这是很平常的事,但往往越是平常,也越容易让人疏忽,这些普通的军事常识理论技术什么的在新编的军事教材里都写有,还有许多全新得让人惊讶的战术理论,最让他差点惊掉下巴的是原创作者竟是当今的天子,简直就是诸葛武侯在世,牛笔得让他佩服。
“嗯。”伴在身边的妍娴深以为然点头,天子是不是诸葛武侯附身她不知道,但在与天子的几次接触中,她可是小心翼翼的观察着,二十岁出头的天子鬼精鬼精的,精明得吓人,高杰想要平步青云,除了立下显赫的战功,最主要是忠心,千万别耍小聪明忽悠天子,否则只会坑死自已。
“姐姐放心,弟省得。”高杰涎着脸笑嘻嘻道。
妍娴俏面飞红,给了他一个勾魂夺魄的白眼儿,两人虽是姐弟恋,公众场合下一般是相公妻子的正常称呼,只有在私下里才姐姐弟弟相称,那是小两口间的亲密昵称,高杰一时嘴贫,但却让她心里甜滋滋的,好似喝了蜂蜜一般。
在皇家近卫独立营一营的一千将士快马加鞭赶路的时候,张献忠的三千多骑兵已先一步赶到县城下,连营寨都没有安扎,大头领就下令伐树建造长梯等攻城器械,准备攻城。
(突然断网,没能及时更新,这一章补昨天的,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