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半个小时以前,当时沈欢正拿着手机,等待国主来电。
看谁玩的过谁,这种话完全就是在愤怒情之中,没有经过大脑说出来的话,沈欢在等的不是向国主道歉,有些话说出来就没办法收回了,况且他也不会后悔。
有些时候,没有经过思考便说出来的话,才是内心真正想表达的。
再说,如果是为了道歉,他早就直接一通电话打过去了,什么喝醉酒了、失恋了,我家停电了之类的理由一说就完事儿。
与其说沈欢在等电话,倒不如说是在等国主的裁决。
如果国主真的要玩一出挥军而至,那让他就好好玩一玩,《药王经》中号称瞬屠百旺雄狮的毒药,还从来没有用过呢。
等待的时间是漫长的,男人嘛,说出来就要负责任,沈欢早就不想再受这种鸟气了。
期间林妙诗出来看了一次,让他给敷衍了回去,说是要好好考虑考虑村庄的发展。
说实话,如今的长乐村堪称青阳镇首富村,除了没有KFC等垃快餐店,以及商场和银等现代化设施外,基本上什么都齐全了。
在村里间隔大型超市不是什么难事儿,但这样会破坏村子本身拥有的一种和谐美,如果只是单纯的想让村子发展城市化,那可就简单多了。
人在激动的时候,脑子最容易发乱,沈欢现在就是这么一个情况,有的没的全都在脑子里转悠。
“哒——哒——哒——”
就在这个时候,楼上忽然传来一阵脚步声,是那种一听就会让某些痴汉精虫上脑的高跟鞋踏地声。
沈欢抬头一看,就看到了一双搭配着吊带黑丝的****。
现在沈欢也是见过世面的人了,所以看到这双腿的第一反应不是“面无血色”,而是报以欣赏的态度来看待。
林妙诗身体呈现的是一种完美状态,但正因为完美,会导致其失去某种特色。
就拿现在这双腿做比较,它给人更多的是一种充满健康活力的曼妙,看似柔和却仿佛蕴含着无线的爆发力。
高跟鞋与台阶撞击的声音还在继续,这双腿的主人,终于露出了自己的相貌——宋可馨。
红色的恨天高跟鞋,搭配着吊带连体丝袜,外加轻纱黑色蕾丝睡衣。
说实话,这样的装扮对任何男性都有着致命的吸引力,甚至比林妙那晚的情趣套装更令人兽血沸腾。
怎么说呢,随着阅历的增多,欣赏水平也就越来越高,相对与之前的看脸,沈欢现在学会了欣赏气质。
单论相貌,林妙诗绝对是东方审美观中,最美的美的面孔,身材也是一样,那冰冷的气质就像是下落凡尘的仙女。
这样的仙女,给人更多的感觉是圣洁不可侵犯,可远观而不可亵玩。
单论相貌宋可馨勉强可以列入林妙诗的档次,初看时就会给人很惊艳的感觉,那种成熟妩媚的气质,比苏璃这个狐狸精更像是狐狸精,而且越看越有味道。
“这么晚了还不睡?”沈欢如今也算是半个有家室的人了,所以在面对这种诱惑时,尽量摆出一副淡定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