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欢的目的不仅仅是达到逐日境那么简单,尤其是在经历过屠道者的一番蹂躏以后,他更加没有停止修炼的念头。
只不过时间上并不允许他继续沉浸在修炼当中。
按照他原本的计划,剿灭噬魂教,得到灵乳泉,折身去武当,最后返校开始搞迎新晚会。
计划跟不上变化,第一点就没能做到,如今又多了陆老爷子的事儿,武当他算是去不成了。
早上夏天起来以后,沈欢将在酒吧遇到陆家小姐的事儿说了一下。
“我没什么意见,不过要我陪你去估计是没有办法了,义父刚刚下达命令,让我回去一趟。”
“我没打算让你跟过去。”
“那你跟我说什么!”夏天没好气的说道,随着两人关系的日益密切,说话也不如从前那般计较。
这点从夏天变得越来越逗比就可以看出来了,原本那种神秘莫测看穿一切的气质,早就滚回姥姥家去了。
“就是给你打个招呼,我总不能不告而别吧。”
两人又拌了几句嘴,便各干其事儿。
沈欢给陆倚天打了个电话,没过多久陆倚天便带着司机,开豪车赶了过来。
虽然是白天,但这并不妨碍酒吧街的火热。
喜欢流连于酒吧这种地方的,大部分都是一些白领,极其讲究小资调调,他们的钱不多,但是见识却广,所以一眼就认出了豪车的牌子,站在那里议论纷纷。
沈欢穿着向来讲求的是简单舒适,别说正统的西装之类,就算是牛仔裤穿的次数也非常的少,平时打扮靠近休闲。
放在学生眼中,这样的装扮简单干净,看起来也显得比较成熟,但在社会人士眼中,就显得有些稚嫩了,嗯,用难听的话来说,就是吊丝。
毕竟对于学生人群来说,即便是富二代,也不会整天穿着高价西装在校园里转来转去。
再加上木块的原因,导致沈欢锋芒内敛,整个人的气质看上去极其普通。
“靠,现在做男公关的越来越爽了,直接被开着千万豪车的白富美给包养了。”
“我早就说过,男公关现在不同以往的鸭子,逼格高的很,我有个同学就是在酒吧当公关的,现在人家在花旗定居,还组建了自己的家庭,溜翻了。”
“不是我说,现在人的眼睛都瞎了吗?就这小子的样子,怎么可能被白富美给看上。”
“看看,看看,亏你还是我朋友,那小子的长相,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说,就是土帅土帅的。”
面对众人的一轮,陆倚天和沈欢脸上都没什么变化,不过出于尊敬,陆倚天还是选择询问道:“药王先生要是不喜欢,我可以让这群人闭嘴。”
“不用了,我赶时间,等治好你爷爷的病以后,我还得回燕京。”
“好的。”陆倚天的态度极其恭敬,说完亲自为沈欢打开了车门。
在两人离开以后,大街上的人都快疯了,其中不少小鲜肉都发誓,自己一定要当男公关。
这就是沈欢的个人魅力所在,随随便便一个场景,就可以改变部分人的一生。
虽然陆家不在潇湘,但潇湘本来就属于江南大省的一部分,所以也没更换交通工具,大概半天以后,他们终于进入了金陵境内。
“还需要多久?”沈欢的语气有些不耐,自从学会七星步以后,他就感觉除了飞机以外,一切都飞的太慢了。
尤其是在昨晚有尝试了一下飞行以后,在不超过百里的范围内,他的速度比飞还要快。
“马上就到了。”陆倚天表情有些担忧,她生怕一句话说不好,沈欢就生气的走人。
毕竟沈欢是目前唯一也能够救爷爷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