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现在反倒比刚才谈的好了,估计是周队长不懂茶道,坐在哪个清心寡欲的地方,心理上会有一定的障碍,现在好了,上了街,看着这满大街的灯红酒绿,周队长就恢复了自信,这都是老子管辖的地盘,没事干的人,少来给老子骚情。
马疯子的歌城离这也不是太远,用不了多久,张小林和周队长就到了这里。
以张小林过去的理解,歌厅歌厅,也就是唱歌的大厅呗,来点灯光,弄个好些的音响,朋友们轮流唱,唱得好可以鼓掌,唱得不好可以鼓励,唱歌吗,一种健康向上的娱乐活动,人人都可以参与,这有益于国人的精神文明建设吗。
张小林还觉得但凡参加这种娱乐的人都有一定的品味,至少是高中以上学位吧,不识字的民工是万万不能进去的。
可等张小林第一次到歌厅后,他才知道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里面的音响确实不错,可灯光就不那么明亮了,也不是大厅,全是一个个的小包房,而且还有许多漂亮的小姑娘小妹妹,一个个身段惹火、性感十足,感情这些妹妹们都是陪客人唱歌的。
记得当自己第一次坐在包房里,看着面前站成一排让自己从中任选一个的那些花枝招展的姐妹们时,自己非但没有别人那种君临天下的从容,反倒羞得无地自容,心想,额的个神啊,这些妹妹个个貌若天仙,随便那一个陪我,我都觉得委屈了人家,我们这是来唱歌来了吗,我晕,我真的找不着北了。
而每次就在张小林这么胡思乱想的时候,旁边的妹妹已开始主动进攻了:“哥哥怎么了,在想什么呀,怎么不理人家呀,是不是我不够漂亮呀”。
这一连串的发问已让他从无回答,更不用说她还有意无意的用身体碰他了,致使他心脏狂泵,血脉喷张,噎了半天才说道:“没,没什么,今天哥哥喝多了”。
得,这下好,人家一看就知道今天好运来了,遇到了一个瓜瓜娃,除了对你不具有艺术眼光不会欣赏人家的美丽表示愤慨外,还会向你要这要那:“哥哥给来碗面吧,妹妹早都饿了”。
那时候的张小林是雏鸟,他能说啥,这么柔弱的女子,那怕自己饿着也别饿着人家,买吧。等东西吃的差不多了,聪明的妹妹自然有个理由说:“哥哥,对不起,我出去一下”。
张小林也巴不得有一个自由的机会,很绅士地回答“去吧,不用管我”。
随后不久他就会听到走廊里姐妹们的一阵爆笑,那种肆无忌惮的笑声最具感染力,而一想到自己就是她们的笑料,想到回去的路上朋友们的冷嘲热讽,张小林就会在心里骂自己:真不是个男人。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在的张小林已经适应了这里的灯红酒绿,也适应了各色小姐的阴谋诡计,像那种人家把肚子上画口红,当成是开刀换肾的笑话绝不会在张小林身上发生了,他虽然也不至于像其他人那样,给小姐掏了一点小费,就一定要把这钱从小姐身上掏够,但谁再想来骗张小林就有难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