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八百三十八章:出界
接下来蒙铃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跑路,“跑”便是必须的了,既是想跑,那就不等同于迈着四方步慢慢走。
所谓的走,大多时候是不用着急的,当然了,竞走不算。说实话,每当看见我国某位女子竞走冠军徜徉于路上的时候,蒙铃总有一种想要上去踹她一脚的冲动。既然想要速度,你他娘的还拧扯什么,撒丫子跑起来就是了呗。你丫挺的一扭一扭的不好好走道儿,想证明什么?
再者,在中国大陆,所谓“跑路”,则必须要在路上,其因如下:首先,飞机是坐不得的,买机票的时候身份证一亮,谁都跑不了。所以,不管是公路还是铁路,都是跑路之人首选的。
但前提是,你犯的事儿不大,公路的检查站里和铁路列车上的人民民主专政代言人没拿着你的二寸免冠照片儿满世界的踅摸你,等着你去自投罗网!
而且因为你是烦得事情不大,所以在周边的几个城市也没有大街小巷里到处张贴你那张看着就像劳改犯的照片儿,或许那照片的上方正中间儿还写着三个硕大的黑体字:通缉令!
要是真到了那个地步,你也就别跑了,你也跑不了!
借骆宾王讨伐武才人时那句《为徐敬业讨武瞾叫檄》之中的经典吧:试问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具体是谁家的,我说大家也都知道,所以到那个时候,你就乖乖的自首得了,免得吃苦受累最后还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但是蒙铃就不一样了,她现在犯的那点事儿不值当让政府兴师动众的浪费一回纳税人的金钱,所以绝不会那样天下通缉吧,不管怎么说,她就是个防卫过当。
现在雷刚和蒙铃一路奔跑着,眼见得已经离开了柳林市的城区,蒙铃知道,自己这会大概齐这就算是跑出来了。
车子跑出去很远了,这是一条和省城反方向的路,再往里走,就是县道了,雷刚要把蒙铃送到一个柳林市管辖的县城的山区去,这也是萧博翰预定的一条路线,他们不能把蒙铃送到省城,因为谁也说不清那个女警会什么时候发现蒙铃的逃脱,假如她发现的够早,通往省城的道路肯定会被封锁的,但现在蒙铃他们跑的这条路警方应该不会太过关注,因为在常人的思维中,疑犯一定会迫切的希望跑出柳林市的地界,她绝不会反而往柳林市的腹地藏匿。
萧博翰就抓住了这个心里,反其道而行,决定先让蒙铃在这里待一段时间,一个是可以让她借此时间休养生息,好好调调自己的身子,一个是慢慢的等待,等到警方最后的松懈。
现在蒙铃和雷刚就在一条弯弯曲曲的盘山公路上跑着,山道像飘带一般把一座大山舞动得生机盎然。每一个转弯处都是一片新的风景。
雷刚和蒙铃一路上俩人很少说话,只是看着路上的模糊不清的树木迎面扑来,又急速地闪到脑后,风吹起蒙铃的长发,纷纷扬扬,像一面飘扬的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