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人就一路的往饭店开去,路上唐可可才停明白了萧博翰是要去见苏曼倩的,唐可可伸出了舌头,做个怪脸,说:“这样啊,那我还是不去了。”她有点后悔自己太过盲目了一点。
倒是萧博翰劝了她几句,说:“你不是和苏曼倩最近关系不错吗,那就一起见见,没什么关系的。”
唐可可一想也对,自己最近和苏曼倩是不错,感觉这个大姐大其实也是很可爱的,在一个,自己现在也有了一个心上人了,对萧博翰自己也是想要慢慢的放弃幻想,所以没什么好顾忌的,江湖儿女,不拘小节。
她倒是很会安慰自己,不够到了饭店,萧博翰还是有点为难起来,你说单单的带上唐可可去,肯定会给苏曼倩一个误会,最后萧博翰就想了一个折中的方法,让雷刚和聂风远一起陪上去,这样才能自然一点,回避了刻意带上唐可可的嫌疑。
当苏曼倩踏进包间的那一瞬间,苏曼倩是真的吓了一跳,包间里坐着好几个人,她愣了一下,然后就很疑惑的看了看萧博翰,又一一的和每个人打了招呼,萧博翰就讪讪的说:“唐可可说你最近给她的帮助挺大的,非要跟上来看看你。”
唐可可忙分辨说:“哎,哎,老大,不怎么骗曼倩妹妹呢,我那知道你们是约会啊,我上车之后你才说好吧。”
苏曼倩一听就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笑着对萧博翰说:“就是,自己没安排好还怪人家,耍赖啊。”
雷刚和唐可可就开起了玩笑,一个说对方是电灯泡,一个说对方是跟屁虫,不过萧博翰和苏曼倩就很少说话,他们彼此深情的注视着,彼此都有一份喜悦和激情。
苏曼倩是一个艳丽光彩的女孩,她肌肤洁润、粉面玉颈、素手纤纤、颀长苗条,每次见到她,萧博翰都有一种心荡神驰的感觉。而他们相聚的时刻也总是柔情暗通,显露一种心照不宣的亲近和默契,愉快甜蜜,昏然如醉。
彼此迷恋的结果是,他们坐在了一起,轻轻的,萧博翰从桌子下面握住了苏曼倩的手,苏曼倩脸一红,也没有挣脱,反而用力的回握着萧博翰,他们的脉搏一起跳动起来了。
苏曼倩不停的给萧博翰夹菜,不时把吃的弄好了放在萧博翰碗里,喂到他嘴里,掏出纸巾帮他擦拭,体恤的说着,“吃这个,慢点吃。”
满目温存,关怀备至,这一场景,迥现出不同的两性差异,对此木兰诗中有精彩描绘: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一起,安能不辨是雄雌。
前凸后翘、貌美如花等词形容人妖也是可以的。只有那些即使穿起长袍、蒙起脸庞,只观之举止也一眼能分辨出雌母的,我们取名叫做女人。
等萧博翰饱了,苏曼倩才有空顾及自己,这样的情形一直贯穿在他们宴会的始终,女人的忍耐力要高于男人,所以留住男人的胃,是稳住男人心的有效方法。留住男人也不是非要有一手好的厨艺,真正要紧的是由外籍里的体贴,这种体贴,已深入骨髓成了苏曼倩的本能,当这本能融合与爱,便迸发出几倍的柔情,看着你吃比她自己吃还满足的真情实感,装是装不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