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无所谓地笑笑,没有答话。
这只是一个小插曲,袁天峰也不是圣母心,对两名异族没有太上心。很快,一行人十人就在约翰的带领下,进入了荒原城。穿过月幕的时候,大家都难免紧张了一下。
荒原城没有城墙,约翰带进来的地方,是一片废墟,到处残垣断壁,没有人烟。而在石缝间,竟然有绿色的野草生长出来的,这一幕把夏焱等人都惊呆了。
“我还以为这片荒原是寸草不生,怎么这里居然有绿色植物?”袁天峰指着一从茂盛的野草,惊讶地问道。
“这有什么奇怪的,沙漠里还能建成拉斯维加斯呢。”约翰瞥了他一眼,淡淡说道。
“呃……”袁天峰哑口无言。
“在月幕保护范围内,可以营造出勉强适合生物生存的环境,这里有充足的水源,要不是土壤还差了一些,也不会只有这么一点绿色植物,早就变成绿洲了。”约翰说道。
穿过废墟,大家终于见到了人,同时,他们也被城里的人看到了。
眼前是一个个高度不超过一米五的低矮石头房屋,密密麻麻挤在一起,石屋外面,有一些身高不超过一米二的绿色小怪物,有的在摆摊卖东西,有的三五成群在交流。
夏焱十人突然出现,立刻被这些小怪物发现,它们惊叫起来,四散奔逃,纷纷钻进石屋里,不敢露头,周围顿时一片寂静。
一阵风刮过,卷起几片枯黄的草叶,显得特别萧条,大家都为这些小怪物的反应吃惊了,袁天峰叫道:“这是闹什么?我们也没打算拿它们怎么样啊,怎么都躲起来了?”
“这些是穴居人,荒原城最低贱的种族,他们存在的意义就是在地下阴冷湿润的地方种一种孢子类的作物,供给其他种族食用,他们自己本身也是某些种族的食物。此外,他们打井也很拿手。”袁天峰解释说道。
“他们刚才在喊什么?”夏焱问道,这些穴居人奔逃的时候,许多人都喊了相同的词。
“我哪知道,这些穴居人的语言最难懂,用的人又少,我还没空学。”约翰说道。
大家这才明白约翰为什么选择这个方位进城,穴居人地位低贱,又几乎不和其他种族交流,确实是混进城最好的选择。
“向西穿过穴居人聚居区,就是贫民区,那里很混乱,没人会在意你们。”约翰又说道。
“这里也有贫民和富人?”汤普森惊讶地问道,“你不是说他们身体里有恶魔种子,都绝望了么,怎么还有闲心给人分等级?”
“又不是马上就要死。”约翰一边抽烟,一边淡淡说道,“总之,这里虽然混乱,但也是有规矩的,虽然规矩蛮横,但总比没有规矩强多了!”
“这里用的是什么货币?”夏焱又问道。
“一般是以物易物,如果交易的物品价值高的话,就用魔骨。”约翰一边带路,一边说道。
“魔骨?”大家都好奇地问。
“就是那种银色的骨头,越大价值就越高,你不是从巨兽身上弄到了不少么,一定要收好,很值钱的!”约翰看着夏焱,看表情是恨不得夏焱手里的魔骨全都归他才好。
穴居人再也没有露头,大家穿过这片区域,果然,一个巨大而混乱的集市便出现在眼前。各种各样的异族到处都能见到。
还是有人注意到到了夏焱等人,但大多都是见怪不怪地转回头去。这座城市最不缺的就是各种稀奇古怪的智慧种族,夏焱这群人装束虽然奇特,但人家早就习惯看到更奇特的东西了,没几个人把注意力一直放在他们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