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以后,天亮以前
黄昏以后,你在做什么,下班、煮饭、做家务、然后孩子哭闹,或者其他,最后睡觉。黄昏以后,你在做什么,刚放学,急忙的溜出班级,顺顺溜溜的挤一个人不多的公交车回家就很乐呵,或者和小伙伴们去吃汉堡或者去打篮球、踢足球、打游戏,嗯,如果你是个乖孩子,也许是规规矩矩的坐在你小屋的书桌上安静的做作业、看书。黄昏以后,你在做什么,灯红酒绿,大声的嘶喊,说些愤世的话然后歇底斯里的玩乐到深夜,喝酒了,醉醺醺还是还算清醒依然觉得孤单。或许,这些你都没有,就是一个人,出去散散步,回家煮点东西,然后看会书或者电影,洗漱下,准备明天的工作或者其他的事情,当然不排除你加班到深夜,刚好走在夜晚有点清静的大街上。
人们说夜晚是情感最脆弱的时候,这个时候,选择一个人诉说一件事,一定是最宣泄的时候,也是最容易动情的时刻,所以我惧怕黄昏。
黄昏以前,朋友叶子是个正常人,可是她必须要在黄昏以前的某一天里去买药为了黄昏以后。叶子神经衰弱很严重,总是需要喝一些抗焦虑和镇定的药物,听上去有点可怕。黄昏以后,叶子是忙碌的,她需要大量的时间里喝着白开水,然后一点一点的敲字,可是又总是不满意。如果你认为敲字是引起她失眠的重大原因的话,那你错了。叶子很久以前是个睡觉高手,一会儿就睡的很好,很少失眠,有一段时间甚至压力过大,曾经抑郁过,医生预言是不会好了,可是没办法叶子睡眠好啊,主观意识强,后来自己好了,这件事惊吓到了看病的医生怎么也不相信。
可是,人总是要长大的,你没有听说过那个儿童失眠过,但是你一定听说过青年、中年、老年人失眠。叶子也中了这样的规律,她害怕夜晚的来临,哪怕她真的可以做许多的事儿,她不爱动,她怕自己一动,更加加剧了睡不着的可能性,索性假寐,真正睡不着的时候又不停的跑步,半夜起来跑步对于她来说比坐在床上要好很多。叶子是个有点才华的女孩子,可是又很平凡,例如她平凡一成不变的生活,循规蹈矩,很是乏味,很多人喜欢叶子这样的人,带给别人的永远都是温暖。叶子失恋了,那是许多天前的事情,大家以为没心没肺的叶子是不会放在心上的,反正叶子也不是那样喜欢他,就连叶子自己都觉得没什么,可是她低估了自己的神经。叶子失恋后,夜晚只能和酒为伴,喝醉了也就睡觉了,这是个很好的招数,就这样过了半年,叶子却再也喝不醉了。那天夜里,叶子打着赤脚走在地板上,屋子里很安静,叶子打开窗户,看着暗沉沉的天空,觉得自己没救了。于是乎,又去睡觉,可是还是不行,那一刻,叶子想明白了一件事,就是为什么会有那样多的人自杀,大概就是在这样的漫漫夜晚里睡不着出来的想法,叶子觉得自己也是有的恍惚的。
叶子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去的,反正失眠自从失恋后就变的更加严重了。叶子每次去医院拿药的时候都是小心翼翼的,更换不同的医院,她觉得太丢脸。即便是安神的药物也没有办法维持太久,这是规律,任何事物都通用,叶子自己是更清楚了。叶子喜欢上敲字很大的原因是因为慢慢的在夜晚里找到了归宿。叶子害怕上班的,成年人的生活就是这样的不容易,你不舒服还是得坚持不是吗?所以叶子的日子过的很残酷。
那是一个深秋的时候见到苍白着脸的叶子,我以为她会诉苦,忽然她对我说:“你知道吗,这样久的一个历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说:“你这样的人,懂一点道理是正常的。”她看着远处的天空说:“黄昏以后,天亮以前,我们都痛苦过,这是因为我们都没有经历过,以为会熬不过去,怎么可以熬的过去呢。可是,有一天,你坚持到了半夜忽然自己坐着睡着了,再醒来,阳光打在你的脸上,忽然你明白,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回头再看的时候,觉得过往其实什么也不是,可是经历过总是好的,就好像一个人得了荨麻疹、水痘,整天的要躺在床上,可是一生只需要一次就好了,不是吗,过去了,就有了抵抗力,所以再经历过这样一段时间后,忽而,我的失眠症好了,每天都开始很困很困,代开始以为是我生病了,后来发现,是再补觉,什么事都变得快乐了起来。”
下班以后,我在黄昏里走路,然后一个人去散步,直到走在旁边的人变得隐隐绰绰,夜风习习。公园里的人很多,所有的人都有自己来这里的目的或者理由,他们是一类人,喜欢安静的健康的生活的一类人,我时常揣测他们从这个公园里走出去会做什么,哦,那时候应该已经很晚了,该睡觉了,那么他们应该都睡的很好吧,因为他们足够安静和健康啊,所有他们没有心魔。我羡慕一类人,每天儍吃儍喝的生活,不在乎生活的质量只要快乐就好,他们是纯净的,没有什么目标也没有太多的想法,简简单单,其实最好了。有心魔的人,大概心魔都是在黄昏以后,天亮以前出现吧。消除心魔又需要花太久的时间,当然不否认这些时间是一个成长的历程。
亲爱的路人
那天是雪天,再见时,却也是雪天。我们都白了头,却只是略微打了招呼,说了句:“你也在这里啊。”然后笑笑,各自天涯。
-------题记
认识晴朗那天算是个意外,我坐在咖啡屋缓缓的读一本很厚的书,书写的不算有什么趣味,更何况是同行码字的我在看。对面的桌子上坐着位同样读书的男孩子,和我拿一样的书,不过他看起来比我认真许多。
咖啡又续了一杯,午后的阳光很暖,光线淡淡的从玻璃窗照进来,刚好可以达到隐约朦胧的氛围。书读了一半,觉得甚为无趣儿,抬起头时,那个读书的男孩子已经走了。想想好像也无事可做,因为文思已经枯竭许久,找不到灵感,便大片的搁置了,索性又坐了一会儿。咖啡店里的门头上挂着一串铃铛,门一推,那铃铛就随着风叮铃铃的响动,喜欢这种声音,就好像一股奇特的轻灵从风里划过去。随着一阵铃铛响动,那个男孩子又折返了回来,以为大概是忘记什么东西了,结果他走向了我,对我说:“好像在哪里见过你,是xx文坛吗?”我楞了半晌,想要否定,但是又承认了。他说:“挺喜欢你的文,可惜你总是很久才更一次的。”我表示抱歉说很久都很忙的。他自我介绍了许多,比如他是个记者,以及详细的各种自我情况,当然还有他的名字“晴朗”。我喜欢这样的名字,干净纯粹也舒服,比起那些花里胡哨的只图个好听的有意义许多。他留了我的联系方式,当然,我并没有想过他会打给我,也许,就算打给我,我也会觉得只是个可有可无的人罢了。
很长一段时间,我挺忙,在一家软件公司上班,全部都是密密麻麻的程序,对于我的大脑来说,算是脑洞打开也赶不上大家的高智商与高强度的大脑,所以,在公司我是垫底的但是同样的我是要加班的。那是,一个加班到很晚的深夜,几乎不想去看时间了,因为通宵的时候看时间只会觉得时间更加难熬。冲了杯咖啡,又打开xx文坛,更新了一点东西,但是不凑巧的是,停电了。打开手机,用勉强的电筒的光照亮四周,才算收拾好打算回家。站在马路边,打算打一个车回去,就这时,从某一辆车里探出个脑袋来,朝我打招呼,自然是有些慌张的,深夜的街道多少让人有点恐慌。就在我焦急万分的恨不得拔腿就离开的时候,晴朗就出现在我面前,问我说:“给你打招呼,怎么不理我。”我总算看清了他,也算是放下心来,那天,他送我回家,然后说:“总是这样熬夜吗,今天的文还算不错。”大概是太累了,随便的应承下,就睡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