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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3章 终于吃肉了(2 / 2)

林朋一层一层地爬着楼,以十来分钟才爬一层的缓慢速度,吃力地爬着一楼六十多层楼高的大厦。

这座大厦多以单身的白领阶层入住为主,而且年轻的姑娘居多。上回林朋来过这里办一宗盗窃案,检查过这里每一个住户的名册,因而知道这些信息。林朋可不想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现有人,可以一饱口福的时候,结果被五大三粗的人类男子,拿出把致命的火器,一枪爆头。毕竟女孩子,拿枪的少嘛,抵抗估计也会少点!林朋一边邪邪地想着,一边努力爬楼。

一路上,林朋遇上不少从楼上下来的丧尸,以他们简单的智商,怎么也想不到林朋为什么会花那么大力气爬楼梯。一个个都瞪着血红的眼睛,看着林朋直呆。到后来实在惹毛了林朋,挥起胳膊就给了一个丧尸一下,看着他在楼梯上东倒西歪地摔倒在转弯处,林朋心里非常的痛快,哼哼,总算出了口看上眼的骨头被强大的丧尸踩碎,那敢怒不敢言的胸中闷气。

看来,强大不论在哪个世界,都是必须的啊!林朋心里想着,想吃肉的想法更加迫切。

想起来容易,做起来可就难了,林朋气喘吁吁地爬着楼(设定林朋这种丧尸,是平常丧尸与我是传奇里那种丧尸的结合体,有每分种200多的心跳,会呼吸,会流汗)吃下去那十多斤肉,好不容易攒起来的体力,似乎都随着爬楼梯的过程,一点一点地被清出体外。

看了看楼牌,已经四十六层了,应该会有机会了,林朋停在拐角,好好的休息了一下,然后亮出尖锐的牙齿,流着令人恶心的口水,一间房,一间房地寻找起来。

千算万算,林朋没算到,这四十六层,所有的住户房门都是关上的!看着那一扇扇铁门,想到四十六层楼梯那漫长的路程,林朋几乎要气的晕过去。

就在林朋自怨自艾。想转身离开时。他灵敏地耳朵。听到了“兹”地一声!

那是鞋子在地面划动地声音!

林朋地心都快停止跳动了,用尽全身地力气,蹿进安全通道中,透过门缝。贼头贼脑地看去。

良久,一个年纪三十来岁,白衣女子出现,捏手捏脚地,左顾右盼之后,轻轻地带上门,慢慢走向安全通道。

躲在门后地林朋,虽然一路上都在想着,我要吃人,我要吃人,我要一个人慢慢地吃掉一个人!但这真正地人出现在他面前时,那热血沸腾地心,似乎也要停止跳动了!

不久前,也就是二三天前,我也是个人啊!林朋心里,无法形容地感觉冲上心头,与那闻到肉香,拼命升腾地嗜血本能结合在一起。这时候地林朋,几乎想干脆从这四十六层跳下去,一了百了!

那白衣女子,很慢很慢地走着,不知道为什么,她要放弃那应该在一定时间内,还算安全的地方,冒险跑出来呢?可能也是因为没有食物了吧!想到这,林朋不禁又是一阵心酸。

白衣女子走进安全通道,一路上都小心翼翼的她,千算万算,却没有现,躲在门后的,咬牙切齿的林朋。探头向楼下望去,应该是没有现丧尸,白衣女子开始慢慢下楼。

这白衣女子的脖子很长,粉粉嫩嫩的,虽然有三十多岁了,但看的出保养的还不错,玲珑有致的身体,再也引不起一丝丝性的冲动,引的却是无边的饥饿感。

白衣女子的头也很长,她扎了个简单的马尾辫,可能是几根丝掉到前面,女子伸手把那些零乱的丝抚到耳后,这一简单的动作,都刺激着压抑着兽性,无比痛苦的林朋。

眼角有湿湿的东西流下来,是眼泪吗?忍受不住的林朋,瘫坐在地,那白衣女子已经消失在视野里,人性压过了兽性,善良压过了凶残,看着自己乌黑的指甲,林朋在四十六层的高楼上,无声大哭。

运气还算不错的林朋,傻傻地站在街上,一群丧尸追的满大街疯的一条德国黑背大狼狗,好死不死地直接撞进林朋怀里,再也忍受不了那血肉的渴望,林朋一口咬住那大狼狗的咽喉,把那血肉,都吃进肚子里。力气渐渐的回来了,林朋在大群丧尸来到之前,居然一口气吃了半条大狼狗,二十多斤重的肉下肚,撑得滚圆的肚子,躺在地上开心的直哼哼。

又一个落日下去了,林朋很舒服地躺在宽大而且弹性很好的沙上,他已经算不清过去了多少日子,可能有三天了吧,在三天里,林朋去了趟肉联厂,在那里,他现了多达三吨重的白条肉,在冷库中,冒着美味的光芒。然后他又爬了四十八层楼,吓跑了一个男子,霸占了他的房子,又运了四五十斤的白条猪肉上来,现在林朋的心情,很好!嗯,也许,林朋是这世界上,唯一没有吃过人的丧尸了。

有了吃的,力气也越来越大,那把薄薄的手术刀,也可以稍稍用力地拿在手上,不会轻易地掉下来了。

很搞笑,都是丧尸了,还处心积虑地,拿手术刀做什么?难道还要拿来防身吗?真是不知所谓。

不不不,你错了,丧尸的世界,也是弱肉强食的世界,也是随时有可能,为了一块血肉,一个眼神,或是一块躺着稍微舒服点的地方,便会有血

腥的撕打和斗争,而且丧尸们之间的争斗,是不会有什么文明情况出现的,不会当街对骂,也不会各自叫上兄弟,就是单对单,一对一斗牛一样,撕打在一起,而且,是不死不休的!

自从林朋吃上了冷冻的白条肉,不再挨饿后,在这种丧尸之间的撕打中就没吃过什么亏。可是没有人说话,没有人倾诉,也没有人关心或是痛恨他,这种孤独的感觉简直要把林朋给逼疯!

所以,极度不爽的林朋,只要心情不好,就会跑出去打架,把这二三条街的丧尸,打到见到他,掉头就走,谁说丧尸只有本能?他们还是会分辨打的过打不过的事实的。

这几天,来了个大块头的丧尸。那家伙穿着件黑色背心,半边脸上全是深可见骨的伤口。有可能生前是个打橄榄球或是拳击队的,足足有二米多高的身高,嗜血凶残。肌肉达的四肢,能轻易地把一个普通丧尸的脑袋给扭成麻花。

上回,林朋出去时,便遇上了那个大块头丧尸,当时那大块头丧尸正在教训一个小丧尸,几招就把那小丧尸给弄死了,当林朋恶狠狠的目光迎上那大块头同样嗜血的目光时,两个人都知道,两个丧尸之间,早晚要有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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