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姐,因其固有魔法为水元素操控而得名。
但她其实有着一个非常秀气的名字,而且还是一个富家小姐,也就通常所说的“大家闺秀”。
对她不够了解的人永远不会想到,她在成为冒险者之前会是一个非常文静而优雅的女子。
而且她学识丰富,素有涵养,可说是博览群书!
不过这从她精通魔法这一方面便能稍微看出一些,毕竟魔法这东西所牵涉的学识非常之多,若是只学些浅薄的魔法还好些,但若是想要精通魔法,就必须要从零开始掌握魔法的基础理论,之后更是需要长年累月的知识积累!
水姐除了拥有水元素操纵的固有魔法之外,对其它属性的魔法也都是非常精通,是可以真正被称为“魔法师”的存在。
就算是在精英云集的农场之子冒险公会里,她也是特别强大的那一类。
而约翰和水姐的相识,其实是在加入农场之子冒险公会之前!
那时候,约翰还是个连固有魔法“苍白圣剑”都还没有觉醒的萌新冒险者,但水姐却已经是一个非常强大的“魔法师”。
因而两人相遇的初始,约翰其实受到了水姐极大的照顾。
即便现在的他已经比水姐要来得更加强大,但那段蒙受照顾的时光却一直深深地保存在他的记忆中,永远不会忘却。
都说从弱小开始的友谊最是深刻,约翰的现象便是如此。
所以一直到他和水姐一起加入了这农场之子冒险公会,水姐也依然是和他关系最密切、交情最深厚的同伴。
只不过每每见到现在的水姐,约翰都是有些怀念过去的她。
那时候的水姐虽然已经精通魔法,但同样也是个初出茅庐的萌新冒险者,她不像现在这般穿着随意,浑身沾满冒险者的气息,而是常年穿着一件笼罩全身的黑色白边法袍,将其丰满的身材完全隐藏在法袍之中。
在外出之时,水姐通常喜欢一手拿着本厚厚的魔法书,一手拿着一根精良的法杖,其长发披肩而下,柔顺而自然,清纯而文静,与如今的热辣火爆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人!
约翰并不讨厌现在的她,但果然还是更怀念以前的她。
……
或许是因为布莱克离队所带来的刺激,约翰在看到水姐之后,便是想起了许多过去的事情。
他勉强挤出一丝笑容,便是拿起空空的酒壶,对着二楼甩了甩。
那意思是,要一起喝酒吗?
而水姐则是神秘一笑,随后猛地将手往后一捞,竟是让她捞出了一整桶的酒!
之后,水姐更是以水魔法将这一桶酒包围住,然后身姿灵巧地翻过栏杆,直接从二楼跳到了一楼。
“喝!”
一个字,两人便是互相会意,然后各自取出器皿,开始大口喝酒。
周围的公会成员们都只是见怪不怪地瞅了他们一眼,便是继续喝着自己的闷酒。
喝着喝着,水姐突然埋怨道:“说起来,你不是去火焰女郎酒馆了吗?怎么连下酒菜都没有带一点过来?”
“这……”约翰将杯中烈酒仰头喝干,便是说道,“今天老板请客,我都免费吃了顿大餐,总不能还免费带外卖吧?”
水姐也是仰头喝干了杯中烈酒,随即说道:“罗老板请客?这可真是罕见呐,可惜我才刚回来不久,没赶上这千载难逢的机会。”
约翰无语道:“这千载难逢也未免太夸张了些吧?我觉得如果你去酒馆摆出一副魔法老师的架子,也是可以白吃白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