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那疼痛竟然深入骨髓一般,王锦手还没碰到那东西,手指也别它咬了!
那东西咬力竟然,死死的咬住王锦的手指不放,私下里漆黑一片,王锦只觉得周围处是那怪物的身影。四肢乱动,本能的想平空抓住些东西。
叔在边上大喊自己别动的声音那是根本听不见的。
好不容,抓到一样东西,王锦牢牢抓住就不放,强忍着疼痛,就想爬到那东西上面,离开水面。
可那东西体积看来不大,让王锦这一按就沉到水下去了。
凡是溺水的人,最怕的是惊慌,你要神志清醒,理智,纵然背水草困住,只要不乱动,在水里半分中,到一分钟的时间内保持静止,水草会慢慢自己都会松动。
而在水中被困,让人容易惊慌失措的并不是说的这么简单,非有溺水经历的人,不可能有真是的感受。
让人最为感觉恐惧的是:水中,最怕的失去方向。你不知道该向哪里游去。那种失去方向的恐惧,才是最让人受不了的。
而此刻,伸手不见五指,王锦如果在水中沉下去,只要一离开水面,那就什么都有可能了。
何况身上不知道被什么怪物一连咬了两口。王锦明知道那东西根本不可能让自己漂浮起来。
于是努力去抓那东西,想用它抵挡这水下的怪物。等把拿东西抓到跟前,两手死死抓住,感觉竟然是一根奇怪的棍子,外面抱着的似乎是布。
王锦顺着那棍子摸到头的时候,感觉那里有些奇怪的分叉,头上尖尖的竟然差点把王锦的手扎破了。
王锦用两个手指慢慢的摸摸了那东西的形状。身上立刻象过了电一般,整个过程不过2,3秒钟的时间。
这手里的东西,它,它,它是一只人腿。
想到这个之后,王锦就失去了意识,昏了过去。
不知道过来多久,忽然一道明亮而刺眼的白光,刺的王锦眼睛发疼。
眼见有人影晃动,王锦第一个念头就是:我被警察叔叔救了。跟着,就明白了,那不可能。那是叔和王大爷的脸,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已经到了。
王锦渐渐想起了刚才的事情,这时看到叔手里拿的竟然是一个明亮的探照灯。根本顾不上考虑叔从哪弄的,就起身夺过那探照灯,照向水里,想看看是什么东西咬的自己。
却见水潭深不见底,虽然这灯瓦数很大,也什么都没有照见。
去看手上的伤口,竟然有个长长的口子,这会儿已经不流血了。再要去看大腿上的伤口,这时候穿着裤子,又拿着灯,一时手足无措。
王锦发誓,这辈子绝对再也不能受这罪了,打死也不去要去那看不见一点光亮的地方。
可是,放下灯,腾出手去接裤子看伤口,那就又要看不见东西。但你要让我再把灯交给别人,对不起就是亲爹来了,也休想。
王大爷见王锦这是吓坏了,过来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不过要跟他解释刚才发声的事情,却怕他再次晕过去。看来,这娃以为自己是重了毒了,于是安慰王锦:你没事,不是被什么毒物咬的,放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