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微微亮,村子里大多数人都是习惯早起的,这不,公鸡开始打鸣,村里的炊烟就开始一缕升起了,那些个壮汉们,吃饱了早饭,就扛着锄头往田间地里去。
像他们这种村子,每天最打紧的事情,就是去田间地头转一圈,那地里养着的,可都是他们的命根子。
王老汉是个老光棍了,他从小就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的,虽然村里贫穷,可是人心善啊,今天他蹭这一家,明天他蹭那一家,倒也活到了长大成年,出去做点小生意,弄的自己的一些积蓄,就盘了一亩三分地开始耕种,一直到现在,每天日出而起,日落而息,从不停歇。
因着他是个孤儿,没人管束,所以他性子算不得太好,再加上又没家人靠着,经济拮据,所以在这十里八乡,没哪个女人看得上他,一直打光棍打到现在。
今天他准时的去自己的那一亩三分地,准备除草捉虫,以期望自己的庄稼能长得更好些,收成能更多些,自己的生活也能更宽裕一些。
可是他还未走近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就被田埂上,洒落的一地血迹,给吓坏了胆子。
压下心底的惊骇,睁大了眼睛,借着刚出的日光,细细往地上望去,见到血迹中还掺杂了一些动物的皮毛,颜色鲜亮,但是沾上了许多血污,看起来凌乱不堪,让人心惊。
王老汉到底也是见多识广的大老爷们,他这些年无父无母,全靠自己的一双手打拼,什么稀奇事没见过,所以除了一刚开始的惊骇之外,更多的是好奇。
他伸手去地上捡了一片那污了血的动物皮毛,细细打量,越瞅越觉得熟悉,像是他家里养的那只老母鸡,身上的鸡毛。
心底有了猜测,王老汉越看越像那鸡毛,也认定了确实是鸡毛,可是那鸡毛当中,又夹杂了一些其他动物的皮毛,是白黑灰相间的颜色,羽毛长且硬,王老汉没什么印象,也不敢乱下定论。
可是这田间地头的,哪里会出现这么多鸡毛呢?又不是逢年过节的,也没听说村里哪家有大喜事,得杀这么多只鸡呀?这看着都让人肉疼。
王老汉心头也纳了闷,但是到底也不是该他管的闲事,说不定人家家里就是想吃鸡呢。
于是放下那鸡毛,扛着锄头,又悠哉悠哉往自己的地里去了。
他的这一亩三分地呀,还是他缠了村长好久,送了好多礼,才给缠下来的,不然依村长那吝啬的性子,能给他么!
地的旁边,还有一块小空地,王老汉心里时常寻思着,什么时候等自己得了空子,就去把那片小空地给锄了,自己种上粮食,增加点额外收入,反正村长也不常来地里寻探,自己就算偷摸种上粮食,应该也难被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