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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只要他想,随时都可以杀死她(1 / 2)

莲庆懒得费心去猜他的心思,抬手,伸了个懒腰,坐到桌旁,随手拿起白天月娘送来的桃子,面无表情咬了一口。

整个人,就像条没了骨头的老狗般,软趴趴,下巴搁到桌面上,腮帮子一鼓一鼓。

桃子果肉鲜美,汁液清甜可口,不消一会儿,她便啃掉了好几个。

食物,总是令人愉快的。

不过,她丝毫没有半点拿人手短,吃人嘴短的意识。

莲庆边吃桃子边苦笑着调侃道。

“小凤凰,你要是再这么睡下去,我还真怕你的小月娘,今晚上随时有可能发疯,冲进屋里活撕了我!”

这话,绝对是出自本心。

要知道,这几天来,她几乎快要被月娘那寒森森的目光给逼疯了!

活脱脱,好像自个儿欠了她八辈子债没有还似的。

“对了,我现在去厨房给你弄点吃的来,你快些起来洗漱罢。”

凰钟还没来得及答话,莲庆双手麻利地往身上擦了擦,撇干净汁水,便走出小屋,往后院厨房赶去。

她可不想等明儿一早,月娘来了,见自己一不小心又把她公子给饿着了……

估计,又要发疯!

莲庆边走边胡思乱想着,纳闷自己明明杀人跟切菜似的,麻利得很!

可一对上月娘这种喜欢哭哭啼啼还特爱认死理的小女人,咳,就完全没辙了。

不过,恼归恼。

总不能一气之下,直接一个大巴掌,把人给抡墙上去吧?

要月娘换成是个男的该多好?

她完全连半秒都不会忍,早他妈一脚踹上去了!

当然,莲庆被烦得要死的时候,纵使对方是个女的,也真心想过那样做……

……

……

其实,回过头来,仔细想想的话,月娘会对凰钟春心萌动。

她也不是很难理解。

打个形象点的比方,有个人,平生最喜欢吃的一道菜是红烧鱼。

可如果,叫他连续三百六十五天顿顿都只吃红烧鱼呢?

这人会不会腻?

那要是,再把三百六十五这个数字乘以十七。

这人,以后,还会不会对人说,自己此生最爱吃红烧鱼?

只怕,光是听到鱼这个字都会条件反射般想吐,脸色发青罢!

那如果,将鱼换成药,换成那苦得几欲令人苦得死去活来活去死来的浓黑汤药呢?

结果,又如何?

莲庆原以为,自己应该算是吃惯了苦头的人!

可这几天下来,眼睁睁看着凰钟身陷于病痛之中,被折磨得双手死死攥着被角,骨节凸白,五官痛得近乎变形扭曲。

仍旧,咬紧牙关,一声不吭。

喝下了一碗又一碗,苦得几欲让人发狂的汤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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