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爷放下笔,手指有一下,没一下的敲着桌面,陷入了沉思当中。
薛芳华拎着裙子,踩着莲花碎步,娉娉婷婷的走了进来。
微微抬眸,看了爷一眼,不由得满心爱慕!
爷真是,越来越迷人了,全方位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帅!
帅死人不偿命!
四爷垂眸,看见了她,低低道,“芳华,来,帮爷研磨。”
“嗯。”
薛芳华嫣然一笑,走了过来。
无论怎样,她都是要长长久久陪在阿锦身边的,就这样,阿锦写字,她研磨,就很好!
四爷拿起笔,刷刷刷刷,笔走龙蛇,龙飞凤舞。
薛芳华抿唇笑,“阿锦写字还是这样,那么有劲道,我记得那时才十岁吧,阿爹就赞过你,说你一手字写得刚劲有力,让我多学学。”
“是吗,我记得薛翰林也赞过你,说你心细如发,敏感聪颖,所以才人小鬼大!”
“他是我阿爹呢,回回只赞你损我。”薛芳华嘟嘟嘴。
“他对你,那是爱之深,责之切!”四爷抿唇轻笑。
两人青梅竹马,一起在翰林院读书的那段日子,真是她此生最快乐的时光啊!
阿锦对她,还是与众不同的!
薛芳华幽幽的想着,忽然抬眸道,“阿锦,今天我让厨房做了你最爱吃的鲟鱼,一会,去风眠阁用晚膳好不好?还有,我这几天又练了一首曲子,我弹你听听,看好不好,好吗?”
阿锦这几天好忙,都是半夜回府,第二天五更天就离开,她都好久没好好跟他呆一呆了。
今天他好不容易有空,她无论怎样,也想要把他留下来。
四爷抬眸,看了看外面的天色,低低道,“芳华,不用等我吃饭,我等会要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