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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是呀,你咬我?(1 / 2)

晚晚听完忍不住扬眉浅笑,“没办法,我漂亮,人见人爱花见花开!”

不过话说回来,晚晚若有所思的看着老毛,“沈初讨厌女生么?”

老毛淡淡的点头,眼里有着难以明说的内容,只一句:“嗯,至少他一直这么表现的。”

嗯……晚晚狐疑的看着他,“一开始,我也觉得他应该很不喜欢女生,连同我也讨厌得厉害。”

那天走过来挡住她的视线,说话的语气那叫一个不高兴,干净的脸上表情冷得很。

可是因为刚刚的事,晚晚反倒不那么认为了。

她挑眉,“我看他是不喜欢女生,而且连我也不喜欢,之所以会表现得很喜欢我,我看……”

笑眯眯,晚晚颔首指了指对面的老毛,“我看他那是纯粹表现给你看的吧?”

这就很奇怪了,怎么偏偏就要表现给老毛,跟赌气似的。

老毛欲言又止,终于是没说什么,只看了她,问:“最近怎么样了?”

晚晚点头,发自内心的笑意,“挺好!”

老毛看出来她的状态很好,之前听说抑郁症有些严重,这么看来,应该好得差不多了,问:“打算什么时候结婚?”

她想了想,歪过脑袋,“不想结,你说是不是病?”

老毛倒是豁达,“结婚这事,也没人规定非要经历,一个仪式而已,如果没有爱,结不结婚都没意义,如果有爱,那也同理。”

晚晚意外的看着他,“啧啧,我怎么发现你现在钻研得很深呢?当初那个在酒吧里大浪淘尽、一脸市侩的老毛不见了?”

不是她说笑,现在老毛看上去简直换了个人,气质都变了。

怎么回事?

老毛见她琢磨着自己,也就笑了笑,“等你哪天有空了再仔细聊。”

晚晚挑眉,“我今天就十分有空!你没见坐了这半天,我也没什么电话、没什么事?”

说的好像也是。

老毛看了她,“换个地方聊一聊?”

晚晚想了想,好容易碰到老毛的,每两秒就干脆的点了头,“好!”

离开书店那个小商场的时候,她给聿峥简单写了个短信算是交代了。

老毛以前开酒吧,气氛那叫一个热闹,结果这会儿,他给晚晚找的地方静谧舒适,一个很私密的小茶吧。

在市区里找一个这样的地方可真是不容易,很大一部分面积都用来做周边仿真自然环境了,营造了在郊外清幽之地的感觉,很用心。

茶吧里清清爽爽,老毛给她要了一杯养颜茶,他自己就一杯红茶。

既然特意找这么个地方,晚晚再不聪明也知道他肯定有故事要跟自己说。

“有什么就直接聊吧,咱俩俩也没什么需要拐弯抹角隐瞒的,我的事你可是什么都知道!”她浅笑着,让气氛不那么凝重。

老毛轻轻转着杯子,开着玩笑,“别吓到你。”

晚晚一副见过世面的样子,优雅的抿着养颜茶,“本小姐什么世面没见过?还能给你吓到?”

然而,老毛真说出来的时候,她明显一愣,一口养颜茶差点呛得直接吐出来。

一双美眸怔怔的看了老毛一会儿,“我……好像没听清?”

老毛笑,“是不可思议,还是觉得……不忍直视?”

晚晚立刻摆手,“不是不是……我就是……”

她努力的找着状态,缓了缓,道:“我就是觉得有点突然,或者说……有点嫉妒行不行?毕竟毛某人以前可是很喜欢我的呢!”

半开玩笑,把她心里的惊愕掩饰过去,也不让老毛难堪。

但是她应该没有听错,老毛刚刚说:“总感觉,喜欢过你之后,我好像失去了喜欢女人的力气,反而……是某一次在酒吧里见了沈初和男同学亲密而动了怒,甚至心思一度收不回来。”

这会儿,晚晚抿了抿唇,“我好像是罪人?……喜欢我没了结果,竟然让你连取向都改了?”

老毛倒是不觉得纠结,“不应该是我幸运么?至少没完全丧失喜欢一个人的能力?要知道,这世上有多少人,是错过了一个人,便一辈子没了爱。”

话说的,好像也没什么毛病。

但是,她还是觉得比较沉重。

只听老毛悠悠淡淡,娓娓道来,没有半点不好意思,很自然的不疾不徐,道:“那是我第一次去接沈初放学。”

在那之前,老毛也不知道他那个一直不肯再嫁的姐姐还收养了一个孩子。

他和姐姐指尖关系不算好,可以说很僵,从他离开家自己开酒吧的时候开始就打定了绝不靠家里,不和他们往来的决心,因此,多少年几乎不联系。

但是年长他很多的姐姐生病,收养的孩子在伦敦上学,离他近又没人管,不得已硬着头皮找了他。

那时候,老毛去接一个大学的孩子当然是不情愿的。

路上问了问,得知沈初还是读博的,可见年龄更是不小,还接什么接?

但他还是去了,然而扑了空。

打了电话,电话那头少年的声音里还带着几分青涩,总之并不如他想象的读博人士是死板和浑厚,而且还很任性。

“你接我干什么?我自己有腿!”十分不情愿的语调。

这就是沈初对他说的第一句话。

老毛看着被挂掉的电话,忽然好奇,想知道一个读博的、这么任性的人,得长什么样才说话这么令人讨厌?

于是,他不嫌累了,学校里没见,那就一路找过去,就那么不巧,竟然在他的连锁酒吧,伦敦最大的那家。

除了爱丁堡,别的城市,他几乎很少去,进入酒吧,基本没人认识他,老毛找个地方坐下,目光巡视。

一边打了电话,然后看着舞池角落一个桌边的少年不耐烦接了,很吵,听不清沈初说了什么,又给他挂了。

老毛略微眯起眼,看着短发利落的深处,干净的白T恤,一顶白色鸭舌帽,干净得真和酒吧不相融合。

他旁边坐着一个比他高大的男生,偶尔随意的把手搭在他肩上,沈初会不自然的躲一下,又不那么排斥,总是看着就纠结。

直到那男生不知道说了沈初什么,对着他拉拉扯扯,毫不尊重,手脚不干不净,老毛才皱起眉,拨开人群走过去。

“沈初。”他站在那儿,叫了他名字。

几个人都转过来看他。

都不认识他,包括沈初。

他继续冷声,“沈初,你过来。”

沈初好像终于想起来他是谁了,但是秀气的眉头立刻皱了起来,反而不听他的,主动去拉了那个男生的手,“我们去别的地方玩!”

老毛看着他比别人纤细白皙的手,像个女孩,去握人家的手,总有一种他吃亏的感觉。

而这种感觉,让老毛觉得不悦,皱了一下眉,“站着。”

他走了过去,不用费力气,直接把沈初拨了过来,在那个略高大的男生要为难时,他只淡淡的一句:“学生少来这种地方,来了也别玩不该玩的,收放干净些。”

“你管的着么?”那男孩一副傲气。

老毛笑了一下,转过来看了沈初,“不是说你品行优秀?能直接读博,交的却是这样的朋友?眼睛都拿去读书了不看人?”

连沈初也是那一句:“你管?”

老毛总算找到了一个比较合适、形容沈初的词,那就是“叛逆”。

一个读博的,他以为该是老男人,却是个干净舒服的少年,竟然还带着叛逆,你说意不意外?

意外得让他都觉得那天日子忽然有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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