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眼里全是玫瑰。她只抱住那个男人。
都市女人,早已被职场和现代的快节奏谋杀光了所有的浪漫。易向西,他简直如来自19世纪的那些光荣骑士。
二人热烈拥吻。
酒不醉人人自醉。
易向西的目光却一再乱转,不经意地,看到屋角那个沉默得快成为一个装饰品的女人——她藏身在一丛玫瑰布幔的旁边,整个人就像已经死掉,唯有一双几乎要喷出血丝来的目光证明她的苟延残喘。
不是妒忌,绝对不是!而是一种疯狂的仇恨。
他拥抱冰冰的手,不经意地一松。
那目光实在是太吓人了,满是怨毒。
他忽然宁愿这目光是因为妒忌——可是,他绝不会看错,那样可怕的目光,只是出于仇恨,仅仅只是仇恨——就像是被人打折了腿的独狼,在冰天雪地里寻找着伺机反扑的机会……
她恨他!
他忽然意识到:她对自己恨之入骨!!
他本是满心的得意洋洋,此时却微微颤栗,只是不经意地移开了目光,佯作不知。
可是,却变本加厉——不行,这时候,可不能在她面前露怯。
可笑不,报仇的人,难道还惧怕被报复的人了??
真该怕的,也是她乔小麦而已!
终于,热烈拥吻的二人分开。
冰冰坐在沙发上,脸颊红粉菲菲。
易向西坐起来,面不改色,扬声道:“保姆,上菜。”
小麦不动。
他再次提高了声音:“保姆,上菜!”
这屋子,只剩下她一个人。
是他刻意将她留下来。
所以,她必须出去上菜。
她悄然从帷布的那一端走出去,冰冰一直没有察觉她的存在。
小麦推上来一个硕大的蛋糕。
易向西眉飞色舞,这一日,他换了装,显得特别的挺拔俊朗,一见到乔小麦就拿出一个红包递过去:“小麦,你今天辛苦了,布置这间屋子你花了不少功夫,我很满意。”
她麻木地接了红包。
冰冰看着她的眼神微微有点迷惑,这个小保姆,眉目干涩,憔悴得厉害。她的眼眶几乎都彻彻底底陷落下去了。
一个人,短短时间怎么可能瘦得这么厉害?记得第一次给自己送花上门的时候,她还挺精神的。
她不是个笨女人。乔小麦那天说的话,还在耳边。
可是,她从易向西的身上发现不了任何的疑点。他是圈内有口皆碑的好男人,没有绯闻,没有传说,没有私生子和婚生子。
他什么过去都没有。唯一的,便是圈内盛传他小气,因为舍不得花钱,从不交女友。
但是,这缺点在冰冰看来,是优点。男人的钱也不是从天而降,为什么要一掷千金地花在根本就不值得的女性身上?
她因为这个优点,对易向西的好感倍增——而且,很明显,向西在自己身上很舍得花钱。她甚至因此而自豪:对于不爱的女人当然不舍得花钱!因为爱,生命都舍得给,遑论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