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念桐一遍又一遍地说着,强光烤着,手铐铐着,整个人被困在审讯凳上,动弹不得。
然而,即便说的都是真话,可是这样来回重复,讲得口干舌燥,强光照射下,眼睛都快要失去焦距,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压力,她逐渐有些意志崩溃了!
疲惫,身心疲惫!
说着,她又是无助又是煎熬,竟哭了出来。
严厉的审讯,饶是她意志坚定,都无时不刻处于惊慌状态!
她不知道她说出的话,警察会不会信!
更不知道,警察究竟掌握了多少证据,她是否洗得清。
如此,不由得有些自我怀疑!
她是否会因为黎睦月的控诉与陷害,真的从此万劫不复!
“我真的没有杀人……”
慕念桐说话的声音越来越低。
窗外,逐渐黎明。
从晚上九点钟审讯到凌晨六点,足足九个小时高强度审讯,让她困得眼皮都快要睁不开。
警察见她犯困,走过来,扫了一耳光,并不是很重,却足够让她重覆清醒!
“我说的每一句都是事实!你们就算把我带去测谎仪上,我也说的都是事实!”
“不会带你上测谎仪!”
目前,刑事诉讼明文规定,七类法定证据里,不包括测谎结论,测谎仪在理论和实际技术上面,仍旧存在争议,因此,测谎结论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只是作为侦查线索使用。
若是嫌疑人主观意识控制得好,即便真的说谎,也能逃避得了。
慕念桐又不停地重复,重复,再重复,直到她困得不行,巨大的压力之下,被折磨得精疲力尽,然而,方才犯困,两个警员又走了过来,一人握住她的下颚,将胶布封住了她的嘴,一人端来一个面盆。
其中一个人取来一块也不知道是不是干净的抹布,盖在了她的脸上。
紧接着,将面盆里的水淋湿了毛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