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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天后。
伦敦郊区,格林威治。梅林酒吧。
梅林酒吧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
这家酒吧不单卖酒,还卖各式各样的香烟。
附近的普通工人、居民,傍午傍晚休息时候,进来花几个小钱,可以买到一杯啤酒喝。倘肯多花1.5英镑,便可以买到三明治,垫垫肚子。如果出到两英镑,那便能买到金枪鱼三明治。
梅林酒吧内,最有意思的人,莫过于约翰.康斯坦丁了。
康斯坦丁是坐着喝酒而穿风衣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下巴乱蓬蓬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风衣和衬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妖魔鬼怪、魑魅魍魉,叫人半懂不懂的。因为他名字是约翰,别人有时候称呼他为落魄的约翰。
今天,约翰.康斯坦丁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约翰,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酒保说:“一杯白兰地,还要一包丝卡。”(丝卡——Silk Cut牌香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