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袍的眼中光芒闪闪,语速也越来越快:“毛瑾的前线军中,有我的人,杀了毛瑗之后,迅速接近毛瑾,他以为是友军,必不为备,到时候里应外合,将之击杀,然后回攻成都,一切顺利的话,三天之内,毛氏一族的首级,就会挂满成都的城头,而益州,也会永远地摆脱晋朝的统治和奴役,再次独立。”
候晖与阳昧弹身而起,直接向着帐外冲去,黑袍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嘴角边勾起了一丝邪魅的微笑。
两个时辰之后,五城水口,江边。
“扑通”一声,江上腾起一阵水花,伴随着一阵蜀地方言的大叫声:“快来人哪,不好啦,谯公投水啦!”
紧接着,十余条黑瘦的汉子,也纷纷扎猛子入水,江面之上,腾起阵阵的气泡,几分钟后,谯纵浑身上下透湿,双眼紧闭,被众人七手八脚地捞到了江面之上停着的一条大船之上,几滴血液,落到了他的脸上,而那血腥的味道,让他悠悠地醒转了过来,随着几口呛着的水从嘴里喷出,他的眼睛睁开,一眼就看到了挂在船头旗杆之上,那披头散发的毛瑗的首级,顿时大哭而跪:“瑗公,是我的错,是我没有保护好你哪。”
候晖全身上下,只穿着一条犊鼻短裤,刚才正是他带人入水捞起的谯纵,而站在一边的阳昧手中,则提着一把锋利的钢刀,刀头还在滴着鲜血,也不知是毛瑗的,还是在船上倒下的十余名毛瑗卫士的,二人相视一眼,和周围的军士们全都跪了下来,候晖抱拳道:“谯公,毛氏一族凌虐我们蜀人,穷兵黩武,人神共愤,我们蜀人苦毛氏久矣,今天,正是顺应天命,诛凶除暴的好机会,现在人我们已经杀了,你看看这两岸的数万将士,无不欢呼,这才是顺应军心民心之举啊。诛除毛氏,还我益州!”
这会儿的江面之上,上百船船只上的将士和船夫,以及江边大营里走出的上万军士,全都跟着高呼道:“诛除毛氏,还我益州!”两万多个嗓子齐声大吼,就连这江风水声,也被淹没得听不到了。
谯纵坐起了身,长叹一声:“你们这些蠢材,懂得什么?你们以为是我不想反抗吗?我们蜀人不习战,光靠一时的血气之勇,岂可成事?杀一个毛瑗容易,可是如何去对付毛瑾所部的上万精锐?更不用说毛璩现在还坐镇成都,我们的家人都在其手中为质,你们自己不想活了,也别拉我下水,害我谯氏一族八百多口人啊!”
阳昧哈哈一笑:“我们今天行此大事,哪个不是把妻儿老小的性命置之度外的?谯公是蜀中大族,众望所归,我蜀中百姓一向敬你胜过毛氏一族,这两岸将士的呼声,就是人心所向。毛瑗已斩,现在我们都没有回头路,你就是把我们现在交给毛璩谢罪,他也一定不会再信任你,一定会诛杀你全族的,与其这样,不如拼死一搏,还有生机!”
船上响起一个粗浑狠厉的声音,那声音发自于一个身长九尺的巨汉,在一众身形矮小,绝大多数不满六尺的蜀人之中,更是象巨灵神一样庞大威猛,此人正是谯纵的族弟谯道福,曾经长年浪迹天涯,成为雇佣兵参加了很多战斗,被称为谯氏第一猛将,刚才阳昧杀毛瑗之时,他身为护卫队长,却是袖手旁观,可见早就打定了叛乱的心思,与候晖,阳昧二人不谋而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