庾悦自信地拍了拍胸口:“我们庾家在吴地良田万顷,庄园上百,奴仆数十万,一年的粮食产出,可达四百多万石,别说几万人,就算三十万大军,也可以供应两三年之久,我们早就算过这笔账,所以我才会走上从军这条路,只不过…………”
说到这里,庾悦的眉头一皱:“荆州跟吴地离得太远了点,要让我们庾家集中粮草,再运过来,恐怕需要很长的时间,不知道是不是会耽误了军情,再一个,就是现在妖贼仍然占着大江,我们的粮草怎么运过来,又是个大问题。而且,这么多的粮草,要运的话还需要大量的人力,朝廷见到这场景,难道不会起疑心吗?会不会让刘裕有理由再针对我?”
陶渊明微微一笑:“那如果现在庾公通知吴地的家人,让他们准备五十万石粮草运过来,再带过来八千丁壮,这些丁壮就当是到位之后可以武装成军的人,然后再带一两千工匠过来打造军械,还有,带上够打靠一万套皮甲,五千套铁甲的原材料,可以做到吗?”
庾悦摸了摸自己的长髯,说道:“这些问题不大,因为我还在江州打游击的时候就曾经通过过老家的人准备这些了,因为当时我要做好建康失守,他们据守吴地的准备了,当时谢混,郗僧施和我有一些书信来往,大家是约好了世家要做好退保吴地,和天师道谈判的打算,所以是在暗中积攒力量了,而且,这也是把朝政大权从北府军的丘八们夺回来的大好时机,只可惜,这一切给刘裕回归建康后毁了,现在他守住了建康,谢混和郗僧施的计划破产,甚至都要担心给刘裕问责治罪了。”
陶渊明点了点头:“这些我都知道,当时在朝议上也吵过,孟昶和徐羡之想把朝廷和皇帝搬到江北投奔刘裕去,而谢混和郗僧施则极力想要让朝廷和皇帝去吴地,两边吵得不可开交时,刘裕突然来了,唉,当时狂风大作,电闪雷鸣,刘裕一身铠甲,全身湿透,带着水滴子,一路按剑踏上大殿时,让众人惊为天神下凡时的场景,我现在还记忆犹新。只能说,这就是命啊。”
说到这里,陶渊明的眼中闪过一丝落莫的神色,转而脸色变得阴沉起来:“不过,当时整个朝堂之上,敢和刘裕正面对抗的,也只有我一人而已,其他人无论是孟昶徐羡之,还是谢混郗僧施,都不敢再坚持自己的主张了,只不过,就因为这样,我险些给扣上个后秦奸细的罪名,给当场处决了。要不是孟昶后来公布了自己是黑手乾坤镇守的事情,恐怕我是没这么容易过关的。”
庾悦叹了口气:“所以说,该服软的时候还是要服软的,上次让你陶公过关了,可这次,你跟着徐道覆的军队来荆州,就没这么好解释了啊。”
陶渊明平静地说道:“我自有计较,庾公就不要为我担心了,你这里只有组建成了军队,而且取得不错的战果,我才有机会脱罪。刚才你说这么多资源和人力,想来荆州没这么容易,这点我也同意,所以,我给你的建议是,不要留在荆州,而是去豫州,我们在豫州接手这些部队,组建军队。”
庾悦的脸色一变:“去豫州?那不是刘毅的地盘吗,我到那里岂不是送羊入虎口?刘毅回到豫州,就算不要借机害我,我的这些军队,物资,丁壮,也肯定会给他吞并的。”
陶渊明冷笑道:“相信我,庾公,刘毅绝无再回豫州的可能了,你在豫州,反而是最安全的。”
庾悦不信地摇着头:“此话怎讲,还请陶公明示。”
陶渊明正色道:“以前刘毅在豫州经营多年,同时在建康也埋下秘密地下军团,就是想着一旦天下有变,则可以在京城发动部下,而以豫州军为后继直扑建康,夺取政权,这也是他跟刘裕抗衡的底气所在,所以天师道之乱是他最好的机会,如果他在桑落州打败了妖贼,就可以借口在京城有妖贼和天道盟发动的叛乱,出动他的地下部队,联合孟昶来掌握大局。只是,这些事情已经不可能实现了,现在他只有一支京城的地下军团,一万多人,在建康之战中还损失了一些,现在兵员不满一万,最重要的是,这支部队是无根之水,没有军粮军械,也没有补给兵力的来源。”
“至于豫州方面,因为以前刘婷云熟知刘毅所有的秘密据点所在位置,留守兵力,所以在妖贼占了豫州之后,这些秘密据点全部被发现了,要么落入天师道手中,要么被刘婷云运走据为已有,总之已经跟刘毅没有关系了,反而是豫州各地的盗匪,溃兵不断,天师道退兵之后,这些人会四处游荡作乱,就算失败,也会退往豫西北长社一带,去投奔司马国璠和司马楚之他们,所以豫州现在是个烫手的玩意,是不会有人愿意接手的。”
“至于刘毅,他要迅速壮大军队,恢复实力的最好办法,就是去追击天师道,一旦胜利,不仅可以让他挽回名声,更是可以让他俘获大批的天师道部众,当年他西征桓玄时,出发时不到一万的兵力,而消灭桓楚之后,光他本人就有五万军队了,就是靠俘虏楚军而做到的。也正是因为通过追击敌军的败军俘虏了大批属下,加上借机吸纳了很多散兵游勇,他才有了跟刘裕叫板的本钱。”
庾悦咬了咬牙:“那就是说,我们也得跟他去抢这个追击战大将的位置?只怕我是争不过刘毅的啊,现在我可是光杆将军,就算加上你能带来的那个罗龙生所部,也才千余人马,一个小小的军主部队而已。要是等我的这万余壮丁到位,再经过训练和制作装备成军,只怕妖贼都已经消灭掉了,而且就算我这万余人马,也是半年内恐怕形不成战斗力,不会作为主力或者前锋去追击妖贼呢。”(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