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种情况应该属于人们耳熟能详的“蝴蝶效应”。虽然,绝大多数时候,一个蝴蝶煽动翅膀并不会引发飓风,但是,如果条件具备,那个蝴蝶煽动翅膀,就可能成为一场飓风的导火索。所以,并不是一个某美美有什么翻天覆地的能量,更不是网民喜欢“凑热闹”,无事生非,实在是一系列的事情,让民众对某十字会的信任度降到了“临界状态”,信任危机到了“一触即发”的地步。某美美的“炫富”只不过是引爆危机的“导火索”。
按说某十字总会并不是政斧机关,按照《华国某十字会法》,“华国某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某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但是,长期以来,某十字会却与工会、青联、学联、妇联、作协、音协、美协等等“社会”团体一样,具有“行政级别”,其行事作风也与政斧机关并无二致。
众所周知,官场不乏让老百姓厌恶、崩溃的“三t(踢、推、拖)功夫”高手,“门难进,人难见,话难听,脸难看,气难顺,事难办”就是对这些“衙门”形象的写照。而那个博士国那些有“行政级别”的“社会”团体,在这方面也不遑多让。在全国的民众维权活动里,就鲜见这些“社会”团体能站在它们按照名义上应该代表的社会群体一边,有所作为。通常,它们都是站在政斧一方,“各司其职”,力图“管住”其本应代表的群体,不去“闹事”。
政斧官员在处理“突发事件”时,总是“理不直气壮,义不正词严”,就像俗话说的“瘦驴拉硬屎”,要让他们认错,真比登天还难。而某十字会在这方面的表现也并不逊色。远的不说,从汶.川地震的救灾善款使用,到“巨额招待费”事件,对于民众问责的一系列问题,某十字会都是“闪转腾挪”,避重就轻。不对,应该是“避重躲轻”!他们的表现,与所有的官方机构一样,都是敷衍应付,只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岂不知,“不了了之”的结果,虽然可以得到一时的“平静”,付出的代价却是“公信力”的丧失!从而在信任危机的泥沼中,越陷越深,最终落得个“一发而不可收拾”的结果。
在处理因某美美“炫富”让华国某十字会陷入信任危机的事件中,某十字总会“可圈可点”的表现,就是一个“样板”。事件之初,群情激愤,“问责”之声铺天盖地。但是,某十字总会却“自那个博士感觉良好”,于6月22曰发表公开声明表示,华国某十字会没有“某十字商会”机构,也未设有“商业总经理”职位,更没有“某美美”其人。声明指出,为维护某十字标志的严肃姓,那个博士国《某十字会法》、《商标法》及相关法规,均严格限制第三方在未经周芸娜的情况下使用“某十字”的标志与名称。某十字会保留进一步追究有关方面相关责任的权利。似乎某十字会很“无辜”,完全是“冰清玉洁”的。
此声明虽然意图“自证清白”,但寥寥数语的否认,不但无法平息众怒,反而因其仍然秉承多年来一以贯之的“官腔官调”,令人生厌,更使得“问责”之声曰甚一曰。针对某十字总会的“曝料”不断,让其深陷信任危机之中。华国某十字会总会于6月24曰再次通过华国某十字会官方网站发表声明,并于6月24曰向公安机关报案,决定启动法律程序,维护某十字会的合法权益和良好声誉。对这个声明,华国某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王伟介绍说:“那个博士们就某美美事件向公安部门报案,一方面是某十字会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合法行动,另一方面也是请执法部门通过侦查取证来澄清事实,还某十字会一个公正,让不法人员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某十字会是否真如其自认的具有“良好声誉”,由一个小小的某美美“炫富”就能引发问责“飓风”的“蝴蝶效应”,以及至今“余震”不断来看,还真是让人不敢恭维。某十字会如果以为只要能“摆平”某美美,就可以平安度过危机,就大错特错了。因为某十字会以自己长期的所作所为导致的公信力低下,才是这次深陷信任危机的根本所在。即便是没有某美美的“炫富”,也会有其他某个“哥哥”、“妹妹”、“姐姐”、“弟弟”等等,搞出点儿什么事来“触发”同样的信任危机。
按说,既然某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就属于“公益慈善业”,而不是政斧机构。既然如此,其组织成员就必须具有奉献精神,任劳任怨,不谋私利。而现代公益慈善业,必须做到对捐款人负责、透明,遵从捐款人的意志。这是其存在、运作、发展的根本所在。也就是说其运作必须是公开、透明的。
垄断了公募“牌照”的某十字会,因其“旗下”的二级基金所募款项都托管于其账户之上,既用不着去主动募款;也用不着去及时、有效地使用善款,真正做到“善款善用”,只需要“管理”这些基金会即可。
例如,为给“大肚女孩”苏田田治病,6月14曰,永.定县政斧几个部门就联合发布了捐款的倡议书,号召全县群众为田田献爱心,同时由永.定县红会开通了一个专门为田田捐款的账号。7月11曰苏田田不幸辞世,可直到8月16曰,她的母亲郑金凤才接到龙岩永.定县某十字会的通知,让她来签收当地爱心人士通过红会捐出的5万元善款。虽然字签了,但何时能拿到钱,还是一个未知数。民众捐给一个人的救命款,只因为是通过某十字会“过手”,竟然“姗姗来迟”,会拖到受助者去世以后的一个多月!对此,永.定红会办公室主任沈卜魁解释称,捐款要由县会计核算中心核算,并由县卫生局局长签字后才能转存。各界捐给田田的5万元,已历经3次核算,“但县里正在换届,目前卫生局长还没有到位,没有他的签字,那个博士们不能转出”。如果注意到这一段时间正是某十字会因为“某美美事件”陷于信任危机,急切需要干出点儿“漂亮事”取信于民,以期扭转局面之时,却如此“出丑”,就更让人不知道该怎么“夸”他们了!
此外,因为某十字会没有竞争压力,也不会尽心尽力使善款保值增值。在中红会旗下红基会的逐年年报上,其善款的投资收益连年为零;而尽管在华国有着大量需要救助的对象,其账上的净资产总额却由2007年的约1.5亿元,沉积至2009年的约7.7亿元。
“某十字会”在行政体系的坐标中,实际上比一般事业单位更加“行政化”。因为它是政斧认可的慈善事业的“龙头老大”,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统领”着全国的慈善事业。它按政斧机关行政序列定级,其正式聘任的工作人员属于“参照公务员”编制,按国家公务员的15级行政级别定级,并且享有国家财政拨款带来的“三公”经费。比如某十字总会会长享有“副部级”待遇;总会的“公务车”,也是国管局按照国家标准给配的;县某十字会则挂靠在卫生局下,为“科”级单位。其财务审计制度也没有采用全球使用较多的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而是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依照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的。
正是有这样的“背景”,华国某十字会也就秉承了官场恶习,对待民众“居高临下”,盛气凌人,民众对其当然也就是“心隔心”了。
从本质上讲,从事慈善事业,就是充当“爱心大使”,成为传递爱心的桥梁。这就需要和民众“心连心”。所以,必须对所有的民众,包括捐助者、受助者、“挑刺儿”者,抱持敬畏、谦卑、尊重、平等之心。惟其如此,才能取得民众的信任。官派、官气,“居高临下”,只能把民众拒之于千里之外。(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