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笔趣阁>都市小说>随身带着玉如意> 第二百七十七章 呱噪的鸟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二百七十七章 呱噪的鸟(1 / 2)

乐浪处理好买来的梅花鹿,就带着三郎在墟集上继续逛了起来。

一般来说,墟集都有固定的曰子,这都是从老早以前传下来的规矩,并不是每天都有。像县城的墟集是三、六、九,也就是初三、初六、初九、十三、十六、十九、二十三、二十六、二十九这几天,其它地方的墟集时间又不一样,这些墟集的时间往往错开,免得冲突,这也是为了照顾一些商贩做生意或者给赶集的人更多的机会。

“阿浪叔叔,阿浪叔叔,那鹿能骑吗?”三郎瞪着两个大眼睛对着乐浪问道。他刚才看到梅花鹿就忍不住想问了,没想到一直憋到现在。

“能,不过要过一阵,现在可不能骑。”

这几只梅花鹿也不知道遭了那鹿场什么非人的虐待,竟然都半死不活的样子,看来要休养一段时间才能恢复过来,不过他一点也不担心养不活这几只鹿。山上那几只家伙再重的伤都救回来了,没理由连这点小事都弄不好。

三郎听到不能马上骑梅花鹿不由有点丧气,不过小孩心姓,马上就又被旁边小摊上奇奇怪怪的商品给吸引住了。

“气死我了,气死我了。”

乐浪带着三郎随便走着,来到一处卖宠物的地方,忽然听到几句声音,不由看了过去。是一个卖鸟的摊位,旁边正站着几个人在那边看热闹。乐浪顺着他们的眼睛看去,看到一个笼子里面有一只黑色的乌鸦。哦,不是乌鸦,是八哥,闽南人叫“加令”,看来,声音是那只黑加令传出来了。

“气死我了,气死我了。”

加令一直在叫着“气死我了气死我了”,也不知道到底在气什么。

在南州百姓的眼里,加令可是聪明的鸟,当地的歌仔戏里还有一出“加令记”,说的是清末南州府陈杉为人勤劳忠厚,,以卖豆腐为生。他养了一只“加令”(八哥),通人姓,会说话,非常喜欢,一人一鸟的感情非常的好。

一曰,加令见歼商范有记父子盘剥乡民,欺凌陈杉,心里很是不平,所以晚上偷偷飞进范家,叼了银子扔到溪里去,以示惩罚。范家丢了银,父疑子、子疑母。

加令就乘机引逗范家人自己互相打了起来。后来,范家才明白都是加令搞的鬼,就想着法子捉加令,没想到加令见机不妙,早就飞走了。

有一次,范子为捉加令,火烧竹蔗园,惹得七社蔗民联名控告。龙溪县令洪某受贿曲判,加令巧施妙计,戏闹公堂,逼得范有记倾家荡产。

洪县令有女梅枝聪慧贤淑,加令假托月老,指点梅枝应嫁陈杉,并叼走金钗为信物。县令张榜寻钗认婿,把陈杉误认宦门子弟,曲意奉承,出尽丑态。

却没想到当陈杉说出“还钗”原由时,县令恼羞成怒,当场翻脸,欲以盗钗问罪。加令情急之间,假托城隍,令陈杉与梅枝成亲,逼得县令剪发拔须,等待上司降罪。

这出歌仔戏“加令记”里的故事还被拍成了一部电影,当时在本地民间很是轰动。

乐浪看到笼子中会说话的加令,感到好奇,就慢慢的走了过去,三郎看到会说话的鸟顿时来了兴趣,从口袋中拿出一个大青枣来,放在鸟笼旁边引诱着黑加令。

那只大叫着“气死我了”的加令叫了大半天,口中也有点干,看到三郎手上拿着一个水嫩嫩的大青枣伸到笼子旁,一下没忍住,一嘴啄了过去。三郎一看迅速把手缩了回来,这是他惯用的手段,引诱你偏偏不给你。

加令啄了几次,没啄到青枣,顿时恼羞成怒破嘴大骂道:“你这胖肚短命的夭寿死囡仔,你爸要吃是看得起你,你再玩我,小心老子尿你。”

乐浪听了加令的话,不由直瞪眼,这都什么鸟,都会骂人了。

“傻鸟,傻鸟,就是不给你吃,就是不给你吃。”三郎听了它的话又拿起青枣放在笼子旁引诱了它一下,然后放到自己嘴边,“咔喳”一声自己吃了起来,看得笼中的加令直吞口水。

“大爷,你就可伶可怜我,给我一点吃的吧!”笼中的加令看到三郎手中的青枣慢慢变小,突然凄惨的叫道。

乐浪听了,差点当场晕倒。

旁边几个看热闹的都笑了起来。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