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消息对于我来说比这个学校谁混得好,谁混的不好都要劲爆。第三个学校,我们还在同一个班上,刚刚黑狗不是说了么,要是我们还能够在一个班上,我就必须得珍惜了!
缘分,这就是我跟大小姐之间的缘分,想着我狠狠的硬咽了一口唾沫,心中无比兴奋。冥冥中,或许这就是注定好的,我跟大小姐之间的缘分再一次萌发了。
可能是见到了我一脸兴奋的样子,男子嘿了一声道:“你兴奋个啥啊?别想了,跟你说啊,邓琳琳可是很高冷的女神,据我所知啊,余绍追到她到现在才跟她约过一次会,并且晚上的时候还把邓琳琳给送回来了寝室。余绍那家伙,在学校追的女生很多,很多女的一般都是三两天就弄去床上了。但是他跟邓琳琳在一起很久了,一直没跟她去开过房呢。”
确实,这很大小姐!这话无疑是给我的一颗定心丸,真的,我也不相信大小姐跟别的男人的睡在一起,因为她是我的。来到城北五中,我终于听到了一个堪称得上是天大的好消息。仿佛,这一切都在为我安排的,我心情无比舒畅。不料这时那家伙又说了一句:“至于他们白天有没有做过,那我就不知道了。不过说真的,我想你见到邓琳琳,也会动心的。”
我要是现在跟这个傻逼说,我是邓琳琳的男朋友,并且即将我也要成为她的男朋友,不知道他怎么想。可我没有说,只是对他微微一笑,走出了寝室。
站在走廊,有种俯视学校的错觉,站在这儿,总感觉心旷神怡的!
今天学生报到,只是学生报到的日子,不需要做什么,明天才正式上课。
我没含糊,索性下楼去,逛了一圈之后也见到了不少美女。这城北的真的很特别,有很多丑的小伙子都能够找到漂亮的女朋友,而那些男子的身上都带着一种混子的特质。
刚刚寝室那家伙说得没错啊,要是不混根本就找不到女朋友。我们这个年纪的小伙子,凡是混的,都会拥有一个十分漂亮的女朋友,因为小姑娘都喜欢小混混。
而我又在考虑一件事了,老师跟家长都说,去学校好好学习,学习好了才能找到老婆,才会有前途。这句话真的对吗?很明显,只有自己亲身体验了才知道,这话是不对的。现在的我,已经推.翻了这句话,我不仅成绩不好,前途更是不会差。(千万别当真,这只是用在主角的身上,没混到主角这地步的人,别对这句话抱有幻想,还是好好学习。)
这天我在学校里面转了大半天,回去寝室的时候也差不多到了吃饭的时间。寝室已经空无一人,我给咸鱼打了一个电话,他跟我说自己在学校外面约了两个妹纸吃东西。
卧槽!那家伙下手真的很快,自己有一辆奥迪,想要什么妞都有啊。我应该也这样做的,但我要真的这样做了,那以后就真的不好面对大小姐了。男人,虽然可以风流,但必须得有一个理解自己的女朋友啊,我不就是因为这些风流事把女朋友都搞没有了。
第二天一早我就十分兴奋的起床了,可以说是昨天晚上我都睡得不好,老是期待着天亮,因为天亮我就能够在教室里面见到大小姐了,很久我都没有见到大小姐上课的模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