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呜……
一声惨叫,不知第几次,从流浪歌手的嘴里发出。
不过却不是因为萧逸,而是那名帅气飞扬,叫季峰的男子。
偷钱的事情,已经彻底水落石出了,任他怎么辩解,怎么解释,全都没用。
因为,萧逸不见钱,誓不罢休。
“滚出去!”
季峰拿起流浪歌手的背囊,吉他,猛地往屋外扔去。
屋子是季峰借钱给流浪歌手租的,所以他有这个权利。
“兄弟,我是为了帮你啊,你不能这样对我,再说,我也没有供你出来。”
流浪歌手哭了,感觉天都要塌下来。
“我特么逼你偷钱了?”
不提还好,一提,季峰就来火了。
刚才,被一群学生围观时,他真的害怕流浪歌手把自己供出来。
一旦供出来,自己就完蛋了。
流浪歌手虽然没供自己,但却不断地给自己眼神暗示。
那一幕,肯定被一些眼尖的学生看见了。
草!
想到这,季峰一脚起飞,就朝流浪歌手踢去。
流浪歌手真的被踢怕,被踢出阴影了。
又一声惨叫,然后不要命的夺命狂奔。
背囊,吉他,统统不要了。
他害怕一回头,就会被乱脚踢死。
……
“英雄啊!”
现在,萧逸真正成为,国立大学最出名的人。
虽然之前打人的举动,让他的名声有些不好,但一切水落石出,确定那流浪歌手真的偷钱后,风向立刻转变,甚至转变得有些夸张。
尤其是,当暴力狂的形象,转变成英雄时,那巨大的反差,立刻俘虏了不少女大学生的芳心。
无论新生还是学姐,全部被萧逸所征服了。
哪怕明知萧逸在报名当天,身边就跟了两位绝色美女,但也阻挡不了那些女大学生的热情。
这不,男生宿舍楼下,已经不知道第几个漂亮女孩,来打听萧逸的传说了。
更有些生猛的,直接冲到萧逸的宿舍门口,向萧逸表白。
“偶像啊!”
这是同寝室的另外三位男同学,给萧逸的第二封号。
打人,把钱拿回来,萧逸是英雄。
被美女表白,还云淡风轻的拒绝一个又一个,那是偶像……
是夜。
因为今天一整天都没有课,所以众人的精力特别旺盛。
那位拿回钱的腼腆同学,打算请寝室里的大伙吃晚饭,算是顺便报答萧逸的恩情。
既然都说是报答,那自然不能拒绝。
但,由于大伙都知道他没什么钱,所以又是挑选了老校长那家,便宜又好吃的农家菜馆。
吃饱喝足后,萧逸告别众人,说自己这个学期的大学之旅,算是结束了。
“啊!整个学期你都不来上课了?”
大伙震惊了,他们知道萧逸很牛比,但没想,居然牛比到这种程度。
开学头一天打架就算了,麻痹的,打完架,还整个学期不来上课?
这是要上天啊!
“老大,你是开玩笑的吧?”
同寝室的三位同学,一脸懵逼的问道。
“你看我像开玩笑吗?”
萧逸耸了耸肩膀。
“我靠,老大,你牛比,我张崇文这辈子没服过谁,就服你。”
一名寝室同学,朝萧逸比了个大拇指。
“我们也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