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和的住处静悄悄,家里没人,周峰不知又到哪里找野猫去了,还没有回来。郑舜华把沈和送进门,开了灯,又熟门熟路的进去给他倒水。这里本就是她家的房子,她此刻还真像这里的女主人。
“你赶快把药吃了吧。”她对沈和说。
郑舜华小小年纪,人也长得小小巧巧的,却很有女人的体贴和温柔,比大小姐作风的李芸熙会体贴人。
沈和抱着头窝在沙发里说:“不用,不吃也可以。”
郑舜华说:“不吃怎么行,你脸色很难看。生病了就要吃药,你的药放在哪里,我帮你去拿。”
“不用了!我本来就不用吃药!”
他声音极大,把郑舜华吓了一跳,呆立在那里,显得无辜而又可怜。
沈和感到歉疚了,说:“抱歉,我不想吓着你。我不需要吃药,不吃药。这就是我本来的样子,真实的样子,令人讨厌的样子,今天让你看到了。一个资质平庸的人,在学习上没有天赋,事业上没有追求,就喜欢宅着打游戏,连打游戏都没有天赋,花多少时间也就那个烂水平。伪装,人总是在伪装自己。一个人想用投机取巧的方式接近成功,那种成功到头来也是一场空。我就是个胆小鬼,窝囊废,假的就是假的,真不了。我逃跑了,我连个小女孩都不如,我就这么一声不响的逃跑了!”
郑舜华呆呆的看着他:“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你到底怎么了?”
“不明白?我清清楚楚的告诉你,我就是一个智商平庸的人,是一个胆小鬼,是一个窝囊废,而且还是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发病的疯子!这就是我,真实的我,有多讨厌就多讨厌,是个假货,所有人都被我骗了,有一天他们会发现,我就是一个假货!没人会喜欢一个假货,没人会打心底里愿意跟我这样的做朋友,没人会瞧得起我,没人会喜欢我这样的,更别想能有人爱……”
“我喜欢!”郑舜华大声的、坚定的对他说,“我就喜欢!我就觉得你很好,什么都好,什么样的都好,光彩夺目也好,平平常常也好,安静也好,发脾气也好,有钱也好,只有七块钱也好,我就喜欢你,不管你什么样,都是真的你,都是我喜欢的你。”
说完,她脸红扑扑的站在那里。
沈和愣了片刻,笑说:“傻瓜,你什么都不知道!”
郑舜华微垂着眼帘,似乎不敢正眼看沈和:“我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你愿意告诉我就告诉我,不愿意告诉我也没什么,我也不要知道什么,我只知道,你就是沈和,沈和就是你,我喜欢沈和,喜欢你。”
说出这些话,郑舜华的脸更红了:“我知道你有喜欢的人,我也不想打扰你。今天是你先提起来的,我就这样说了,虽然不应该说这些……我没有别的意思,你不用有负担,我喜欢你是我的事。”
沈和叹了一口气:“你是个好女孩,我不是好人,你不要喜欢我,你们都不要喜欢我。”沈和的手在空中一挥,好像这样就能把所有的烦恼都挥去,“好了,就这样吧,今天已经糟透了。让你见笑了,这样的我,不够丢人的。今天非常谢谢你,我刚才情绪有些失控,现在已经好了,可以了,所以,请你走吧,已经很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