脾气再好的人,见面后被人问候的第一句就是,你怎么还活着?
是个人都会生气吧!
虽然不明显,但是我看见了王的嘴角在略微的抽动,我猜他现在正在想,要不要用手里的巨镰也给我来那么一刀。
我悄悄撇眼看了下,那条菜青虫已经被劈成了两半。连蹦哒的时间都没有,就一命呜呼。
为了小命着想,我立马换上一副殷勤的笑容,迎上去就是一阵寒虚问暖。
直到王用巨镰的镰柄,给我脑袋上来了那么一下,我这才从过度惊吓的状态中回过神来!
哦,主神!
今天这是活见鬼的日子吗?!
两次世界级别的惊吓,把我炸的快连自己姓甚名谁都不知道了!
王还是那个王,永远的少年之姿,银色的头发,可不知为何银发变得很短。
我猜这些年,他一定不好过。
因为那双红色的眼瞳里,竟然出现了沧桑。
我冷酷并且强大的王,什么时候有过那样的眼神了?
这一瞬间,我鼻子特别酸,特想哭出声来。
没有我的这些年,这个强大的家伙肯定吃了不少苦。黑洞门是一般人能进去的地方吗?从古至今,能活着出来的就只有王一个啊!
那是我不能想象的地方,一想到这些年来,王还活着,活在那些我不知道的地方受苦。我就特想鄙夷我自己,这么多年来我甚至都没有想过去找他。
甚至我从来都不认为他还活着。
这样一想,我又开始自责起来,想着想着,眼泪就巴巴的开始往下流。
可还没流出眼睛呢,就被王一个嫌弃的眼神,吓的立马止住了。
好吧,我立刻吸了吸鼻子,刚冒出来的泪花一吸溜就回去了。
我知道王最见不惯的,就是我这幅没出息的样子。可是,我也没法子呀,止不住。
于是我和王两个人站在迷失街,在狂风怒嚎中大眼瞪小眼,瞪了半天。
我知道王,我不开口,他就绝对不会主动说话。虽然有很多事情想问,但是我认为在这头顶上,满是黑洞出现的地方唠嗑,无疑是找死行为。
再来几条那么大个的家伙,王我是不担心的,但我这条小命百分百要交代在这儿。
于是,我抬起头,讨好式的看向王,“不如先去我哪儿吧?这地不是说话的地方。”
王点了点头,没有异议。
于是我就带着他来到我住的地方,一路上他走的飞快,倒像是带路的人是他一样。我只能一路小跑跟着,完全忘记了自己会飞这个事实。
事实上会飞这件事情一直被我遗失脑后,这也并不是第一次。等我突然想到的时候,我都已经在自家的家门口了!
恼火的跺了两脚,一巴掌甩在门上,验证掌纹,门一下就开了。
我那一亩三分地,位居迷失街的街角,是二楼。楼下就是那些美食店,没有积分点的时候,我是时常下去给那些个店铺打打零工的。
反正这些年过的,都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日子。干一个月的活,那些积分点都够我挥霍很久了。
至于和王一起完成‘新手任务’的积分奖励,那一笔天文数字我是分文不动的。因为我一直觉得,那些积分点是王的,不是我的。
也许我潜意识里一直没有把他当死人?
屋子很小,但是五脏俱全,别人家里有的,我这儿一概不缺。装修也是顶尖的。毕竟我是后来才搬过来的,当时可花了我好大一笔积分点。
可即使这样,王还是一副很不满意的样子。
一屁股坐在我的棕红真皮沙发上,就不挪窝了。
真是好眼力,那可是我这儿最舒服的地儿了!
王在沙发上坐着,我就不敢过去,只好自己屁颠屁颠搬了板凳就坐在他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