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你,你在干休所所杀的人全是有罪的吗?为了复仇你没有牵扯到无辜的人吗?我记得有几个护工也被人杀死了!
你有仇,你有委屈,你杀人报仇心里痛快了,那护工们的死呢?他们的罪过又在哪里?这也是我一开始跟你讨论的重点,个人不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当你获得权力的时候,你自己也没法做到公允。
我再问你,你杀死了张昆西,蜘蛛,刘小健以及那个废厂里的许多人,他们全是有罪的人,他们也曾杀人放火,可你以什么名义什么权利去终结他们的生命?
你为了自杀的女儿丈夫可以杀了许许多多的人,那么死在你手上的死者的亲人又该怎么来对待你呢?
以暴真的可以制暴吗?”
杀人不管什么原因在任何时代都是恶劣的事情,我极不赞成以任何名义在法律之外剥夺另一个人生存的权利。任何时代任何国家的法律都不可能尽善尽美,它或会因强权扭曲,或会有漏洞。但法律失去权威性是社会崩溃的首要特征,任何乱世都源自于此。法律的权威性必须得到维护,社会才能和平稳定。
这也是每一个执法人员必须面对的事,同时也是为什么有时候警方法院会同情罪犯,却极少为此网开一面的原因。这很残酷,残酷的我用了十多年也没法适应。法不容情,为了这四个字,我丢掉了刑警队长的职位。
当时我觉得法律不外乎人情,当法律不能给人以绝对公正的时候,那么我就不再为维护它而浴血战斗了。当时三十六岁的我仍有着一些固执和天真。可世界上从来都没有绝对的事情,公平从出现的时候便是相对。
在激愤之下我辞掉了自己的职务。可后来的事实给我了一个血淋淋的教训,当法律被挑战之后,后果比我想象的更严重更恶劣。失去法律约束后的人们的行为实在太过恐怖。那时我才明白,法律二字真正的意义。于是我重新开了一家侦探所。重新成为秩序以外的修补者。重新为了维护法律而战斗。
现代司法有个特征就是它是不断健全,能够修补自身的。
所以法律或许会有空子,但终究会没有的!
拿徐老太的遭遇来说,她遭遇最主要的是因权利为复仇委身于那些禽兽。这在某种意义上是自愿的,性贿赂便是法律的一个漏洞,取证困难,尤其是在那个年代。状告困难是没有专门的法律条文约束。这就导致了司法对于这一行为的无力,因为很难界定性贿赂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行为。比如徐梦云开始时是被动的,后来却是主动的。
我的一席话说完,徐梦云抱着膝盖坐在了地上。她的本性无疑不是恶的,但偏激使得她失去了所有美好善良的东西,再加上不公正的待遇使得她误入歧途走上了一条错误的道路,最终沦为了杀戮的魔鬼。也害死了自己无辜的女儿。
我相信以她的聪明肯定反思过自己,但人总是不愿承认自己是错误的。为了维护错误才会制造更多的错误。
我语重心长地说:“我对你的做法想法都深有体会,甚至我自己很多时候都有过犯罪的想法。但面对那些曾经伤害过我所在乎的人的罪犯时我也曾有过手刃他们的想法,甚至我面对无法制裁的罪犯时也曾经后悔自己是个遵守法律依照秩序的好人。
但终究我守住了内心错误的想法,也坚守住了自己的底线。”
“你在胡说八道些什么?梦云你别听他的,你没做错。”李志辉双腿受伤,刚才站立袭击我使得他倒在了地上。此刻他爬向了徐梦云,想要给予她以安慰。
而徐梦云始终掩着自己面,身子颤抖。她是个聪明的女人,从进洞时她与我的辩论就知道,她有着自己的一套价值观,这套价值观是她的行事准则,却不是她内心深处所喜欢的。
所以她才会在我最危急的关头救了我一命,若不是如此我也不会苦口婆心的指出她的错误之处,一个人说服另一个人是成本高,收效低的事情,我从来不肯做这些吃力不讨好的事,我只会默默的按照自己的价值观做事。
可我同情这个女人,也感激她在之前能有一丝善念,因此我才会如此大费唇舌。
过了足有二十分钟,她缓缓抬起头,眼眶里全是血丝,徐梦云用一种悲伤到极点的眼神望向我,她颤抖着声音问道:“我真的做错了吗?”
“想想你的女儿,想想那些死在你手上无辜的人你觉得自己做错了吗?”我反问她。